举报纪检工作人员违法的方式如下:
1、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当面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2、委托他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3、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4、直接到当地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纪检监察窗口举报;
5、登录当地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监察委员会的网站举报;
6、拨打电话举报。
纪检工作人员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纪检工作人员在组织内部受到党委、纪委的监督;
2、外部监督:纪检工作人员同时受到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外部组织的监督;
3、社会监督:媒体和公民个人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形式对纪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4、自我监督:纪检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综上所述,举报纪检工作人员违法的方式包括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当面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委托他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直接到当地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纪检监察窗口举报,登录当地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监察委员会的网站举报,以及拨打电话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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