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庭前调解是在起诉以后在当事人意愿一致前提下针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以后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撤诉是提起诉一方不起诉,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