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法院扣押的原因可能是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要取回车辆,可提供担保或与申请人协商解除扣押。案件处理时间长时,应妥善保管车辆,防止损坏和锈蚀。冬季扣押车辆需排空冷却水,防止冻裂。还需防火防盗,指定专人保管并进行检修维护。案件承办人应处理相关费用。
法律分析
车辆被法院扣押的,可能是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可视具体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而要求将车辆取回:
1、如果是因财产保全而被法院扣押的,则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与保全申请人协商,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扣押,从而由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即可将车取回。
2、如果是在法院执行中被法院扣押的,则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的义务后,法院就可以将车辆还给自己;或主动与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也就可以将车辆取回的。
车辆扣押后,车辆保管应注意的问题
机动车扣押后,案件承办人应充分考虑案件处理时间的长短,对扣押的车辆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以确保车辆和车价的稳定,如保管不当,也会给我们工作带来困难。
1、如案件复杂,处理时间较长,所扣车辆不应露天保管,防止时间长,车辆部件经风吹日晒雨淋造成锈蚀,故应停放于车库内保管。前些年,由于执行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某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将被扣车辆露天存放,因种种原因,案件在较长时间里未能执结。后来车辆拍卖、变卖也未能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愿接收车辆以物抵债,退还被执行人时,被执行人认为车辆锈蚀严重也拒绝接收,并要求法院赔偿损失,到处上访,不仅影响案件的处理,而且成了法院的包袱,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2、如冬季扣押车辆,应放清发动机水箱中的冷却水,防止机体在严寒中冻列造成损失。
3、扣押车辆保管中还应注意防火防盗,需张贴封条,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4、案件承办人应对查封扣押的车辆指定专人保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扣车辆进行必要的检修维护保养,有关费用在结案时一并处理。
结语
车辆被法院扣押时,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取回车辆。对于因财产保全而被扣押的车辆,可以提供担保或与保全申请人协商解除扣押。对于在执行过程中被扣押的车辆,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在保管扣押车辆时,我们应注意妥善保管,避免车辆损坏。案件处理时间较长时,应将车辆放置在车库内,防止锈蚀。冬季扣押车辆时,应排空冷却水以防冻裂。同时,要注意防火防盗,张贴封条,并指定专人保管和进行必要的检修维护保养。保管车辆期间产生的费用应在结案时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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