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员在确定即将前往外地之后,持身份证到报名的驾校办理转籍手续,清退费用,退还档案。
2、办理手续一般和退学相似,不同的是退学会注销电子信息,转籍不会。
3、在转入地联系好合适的驾校,缴纳学习费用。
4、学员带档案、身份证到转入地区的车管所大厅申请办理电子转籍。(需要重新拍摄照片。车管所工作人员还会现场致电相关驾校,确认您在驾校是否转出或收入)
5、也可先办理电子转籍再找驾校,相对来说找好驾校后再办理电子转籍会更好一些,以免再次发生变动,无法再转。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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