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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制定是否需要法定见证人?

2022-06-01 来源:我们爱旅游

有效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有处分权,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公证遗嘱需遗嘱人亲自办理或公证员前往。遗嘱执行包括出示遗嘱、编制遗产清册和处理遗产。总结而言,符合条件的私自立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需满足个人意愿、财产处分权和完整内容,并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

法律分析

一、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三、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私自立下的遗嘱,符合条件的就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也是立遗嘱的重要形式,其成立必须是老人个人意愿,处分的财产应当是个人的,而且遗嘱内容完整,后面由老人签字日期。老人去世遗嘱才开始生效。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有处分权和合法内容。公证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办理或要求公证员前往办理,并由原公证机关处理变更或撤销。遗嘱自遗嘱人死亡起开始执行,包括出示遗嘱、编制遗产清册和按要求处理遗产。总之,符合条件的私自立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也是一种重要形式,需要满足特定要求后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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