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勘察和调查情况,对交通事故责任双方做出的责任认定;而鉴定结论是专业机关就某一方面的专业问题提供的专业意见。
法律分析
二者区别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它是由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承办人仅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承办人而已。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通过现场勘察、调查情况并根据有有关检验、鉴定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双方的责任认定;而鉴定结论则是有关部门在处理案件就某一方面的专业问题需要专业机关给出专业的意见时,委托或指派相关的专业鉴定部门作出的专业意见。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有效辨别策略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有效辨别策略是确保公正、准确判断事故责任的关键。首先,要仔细比对认定书和鉴定结论的内容,查看是否有矛盾之处。其次,要重点关注认定书中的事实描述和证据依据,确保其合法性和可信度。同时,对鉴定结论中的技术分析和结论推断进行审查,确保其逻辑严密和科学可靠。此外,还应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因素对认定书和鉴定结论的约束和指引。最后,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辅助鉴定,以确保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和鉴定结论的准确辨别。通过以上策略的应用,可以有效辨别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维护公正司法和维权利益的实现。
结语
交通事故认定书和鉴定结论在责任认定和专业意见方面有明显区别。认定书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承办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而鉴定结论是专业机关就专业问题提供的意见。辨别两者的关键在于仔细比对内容、审查合法性和可信度,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和辅助鉴定,以确保公正司法和维权利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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