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姨姐妹家的孩子结婚不可以。
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两姨姐妹的孩子属于四代血亲,理论上是可以结婚的。民间常有避免近亲结婚以保持家族健康的观念。虽然法律上不禁止四代血亲结婚,但从遗传学角度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风险。因此,即使法律允许,也应考虑到潜在的健康影响和社会观念,慎重决定是否结婚。
亲属关系的法律规定:
1、直系血亲关系:指的是一条血脉相连的亲属关系,如父母与子女之间;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姨与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
3、直系姻亲关系:指的是通过婚姻关系而形成的直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与儿媳、女婿之间;
4、旁系姻亲三代以内:包括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综上所述,尽管两姨姐妹的孩子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四代血亲,可以结婚,但鉴于避免近亲结婚的传统观念和遗传学上的健康风险,社会和个人在做出结婚决策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审慎行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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