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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涉及的罪名

2021-11-02 来源:我们爱旅游

1、盗窃罪:

我们都知道盗窃罪往往是窃取他人的财物,以非法的手段不经他人同意私自搬走他人财物的。此类案件的发生多数是因债权人之前已多次催讨未果,再次催讨时,正巧债务人不在家,于是一气之下擅自搬走财物抵债。这种采用私自搬走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债的不当行为其实已违法,会构成盗窃罪。

2、非法拘禁罪:

(1)非法拘禁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催讨债务未果,便通过诱骗的方式将债务人的子女等骗走,扣押作为人质,要求债务人还款赎回被扣押的子女。这种讨债行为很容易会造成非法拘禁,而触犯法律,往往会讨债不成还把自己陷进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2)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①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②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③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④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⑤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⑥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3、抢劫罪: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此类案件的被告人或是自己亲自出马,或是纠集“讨债人”,直接采取暴力手段,用刀等工具威逼债务人还债,这是暴力讨债很容易造成双方受伤,最后两败俱伤。

一、民法典中暴力讨债是否按寻衅滋事处理

民法典对暴力讨债是否按寻衅滋事处理没有规定,而暴力讨债针对的是债务人个人,所以不按寻衅滋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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