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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男方反悔,订金能否返还?

2020-06-17 来源:我们爱旅游

订婚是一种民间婚姻前的习俗,不受法律保护,男方反悔时,订金一般应退还。但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婚前给付并导致生活困难或结婚后未共同生活,退还彩礼以离婚为条件。

法律分析

订亲后男方反悔的,订金一般是需要退还的。订婚是民间婚姻前的一个习俗,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订婚后,一方反悔的,只要以下条件是是需要退还彩礼的:

1.双方未登记结婚;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以离婚为条件;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离婚为条件。

拓展延伸

订婚后男方反悔引起的经济损失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问题。如果男方违反订婚协议,导致女方遭受经济损失,女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女方应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订婚协议、支付订金的证据和男方违反协议的证据等。其次,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赔偿经济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女方应该积极配合律师,提供充分的证据和信息,并且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最后,如果判决结果不满意,女方可以考虑上诉或者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订婚后男方反悔引起的经济损失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女方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订婚后男方反悔,需退还订金;订婚是民间习俗,不受法律保护;女方遭受经济损失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需收集证据、提起诉讼、配合律师履行程序,如仍不满意可上诉或寻求其他法律途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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