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
职工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
费
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
扣除规范 / 限额比
算
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据实
任职或受雇,合理
加计100%扣除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14% 工资薪金总额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2.50%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扣除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 34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 96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安置残疾 人员就业有关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 号)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 4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 国
税函
[2009]3 )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 42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商务部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有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0]65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职工工会经 费
业务招待费
广告费和业 务宣传费
全额扣除
2%
60%,5‰)15%
30%
不得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费用
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8〕1号)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
工资薪金总额; 凭工会组 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
局 公告 2010年第 24
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
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 30号)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发生额的 60%,销售或营 例》第 43条 业收入的 5‰;股权投资
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 红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 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 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 为收入计算基数
通知》(国税函
[2010]79 号)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部分向以后结转
例》第 44条
《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
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化妆
政策的通知》 (财税 品制作、医药制造、 饮料制造[2009]72 号)(注:该
(不含酒类制 造)企业
文 执行至 2010年 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
定)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同上)
(
捐赠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 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53条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8〕 160号)、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税〔 2010〕
45号)、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企 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 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 税函〔 2009〕
202号)、《财 政部海关
总署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 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 额;公益性捐赠; 有捐赠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有
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可扣,会计利润≤ 0不能 (财税〔2010〕59号) 算限额
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 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0〕 107号)。 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 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 举 办北京奥运会、 上海世博会和玉树地震、 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 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 可 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 税前全额扣除(对玉树、 舟曲分别是从 2010 年4月
14日起、2010年8月 8日起 执行至 2012年 12月31日 止,下同)。其
他公益性 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 扣除。
12%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 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
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
融
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 借利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 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例》第 38条第(一)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34 号)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
(非 关联企业间借
权益性投资 5倍或 2倍内
可扣(关联企业借款)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
境
非金融向非金融, 不超过 同期同类计算数额,
并提 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 超过权益性投资的 5倍 内,其他业 2倍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
合 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 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 方
例》第 38条第(二)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9]777 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 46
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119条
出税前扣除规范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 税 [2008]121 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 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 46
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119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
息支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
利息支出 向自然人 借款)
利息支出
缴资本额 的)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 (无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关联关系) 款合同
权益性投资 5倍或 2
倍内
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
然 人) 立交易原则 独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
= 该期间借款利息额部分不得扣
除
×该 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
÷该期间借款额
出税前扣除规范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 税 [2008]121
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 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38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9]777 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 46
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119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 出税前扣除规范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 税 [2008]121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 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同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 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 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 [2009]312 号)
(规定期限 内未缴足应 非银行企业 内营业机构 间支付利息
住房公积金 罚款、罚金 和被没收财 物损失
税收滞纳金 赞助支出 各类基本社 会保障性缴 款
补充养老保
险
补充医疗保 险与取得收入 无关支出
不征税收入 用于支出所
形成费用
不得扣除
据实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据实
5%
5%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49条 规定范围内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35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1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1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10条
规定范围内(“五费一 金”: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 例》第 35条
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35条
工资总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
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 (财税 [2009]27 号)
工资总额
(同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10条
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出所形成的财产, 不得计 例》第 28条 算对应的折旧、 摊销扣除
环境保护、 生态保护等 专项资金
财产保险 特殊工种职 工的人身安 全险
其他商业保
险
租入固定资 产的租赁费
劳动保护支
出
企业间支付
的经管费 (如上缴总 机构经管 费)
企业内营业 机构间支付 的租金
企业内营业 机构间支付 的特许权使
用费
向投资者支 付的股息、
据实
据实
可以扣除
不得扣除
按租赁期均匀扣除分期扣除
据实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 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扣除
条
例》第 45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4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3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 条 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例》第 3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经营租赁租入
条
例》第 47条
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 固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 资产价值的部分可 提折旧
例》第 47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合理
条
例》第 48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4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4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4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10条
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收益
所得税税款
未经核定准
备金
固定资产折
旧
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
销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规定范围内可
扣
规定范围内可扣
不低于 10年分摊
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林木类 10年,畜类 3年
般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 例》第 1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 例》第 10
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 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 2009〕 3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
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税
[2009]48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 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 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
税 [2010]25 号)
(注:以
上文件执行至 2010年
12
月企业所得税法》第31日止,目前尚无新 11
的条
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57-60 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
例》第 62-64 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 12
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65-67 条
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
摊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67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 12
长期待摊费用
资产损失
不可扣除
不可扣除
限额内可扣
实际资产损失 法定资
产损失 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 条
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
算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67条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
《企业所得税法》第 12
资产
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 13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 条 屋建筑物改建支出, 按预
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68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 13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
条
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
余租赁期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68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 13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条
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
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69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 13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条
摊销年限不低于 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70条
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 《企业所得税法》第 8条
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32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 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9]57 号)
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
开办费
可以扣除
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
低值易耗品 摊销 据实
审计及公证
费
据实
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
产的,据被扣附后基础上 从事国家规定工程的研 发研究开发费 按研发费用的 50%加计扣 活动发生的研发费, 年 度
用
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 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 扣
成本的 150%摊销)
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
税金 可以扣除 除
费 据实
差旅费
据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 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 税前扣除经管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 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 函 [2009]98 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 30
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 95条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 前扣除经管办法 (试行)》 (国税发
[2008]116 号)
咨询、诉讼
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
会议费
据实
材料
工作服饰费
用
据实
运输、装卸、 包装费等费
用 印刷费 咨询费 诉讼费 邮电费 租赁费 水电费 取暖费 / 防 暑降温费 公杂费 车船燃料费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属职工福利费范畴, 福利
费超标需调增
并入福利费算限额
据实
据实
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
交通补贴及 08年以前并入工资, 08
额同时缴纳个税; 2008
员工交通费 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 限用
额
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 利
费列支
电子设备转
运费 修理费 安全防卫费
董事会费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绿化费
据实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 的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5%(一般企业)
入金额的 5%算限额, 企业须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 转账支付, 否则不 可扣 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
知》(财税 [2009]29 号)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
15%(财产保险企业)
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5%
(同上)
手续费和佣 金支出
投资者保 护
基金
贷款损失准
备金(金融
企业)
算限额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
(人身保险企业)
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0%
(同上)
算限额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 不得扣除
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
(同上)
手续费及佣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 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0.5%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
营业收入的 0.5%~
5%
5%
税
〔2009〕33号)(注:
该
文执行至 2010年 12月
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 关 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
规定) 准备贷款资产余额的 1%;允
金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有1%
许 从事贷款业务, 按规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定范
号)( 注: 围提取
[2009]64 该文执行至 2010年 12月 31日止,目前尚无新
的政 策规定)
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 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 贷款损失准备在税不得扣除 前扣 除
同上)
10%
农业巨灾风
险准备金
(保险公 司) 担保赔偿准
备(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 机构)
未到期责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 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 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 知》(财税 [2009]99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按比例扣除——关注类 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 贷款 2%
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 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年 销售额和资产总额执行期限的通知》 (财
均不 超过 2亿元)贷款
税
[2011]104 号)(注:
该文
将财税 [2009]99 号规
定
次级类贷款 25% 的执行期限至(同
2013年上)12 可疑类贷款
50% 月(同
上)31日止)
—损失类贷款 100%
同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
本年保费收入的 25%,适 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
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方 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 25%
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
知》(财税〔 2009〕
险种
110 号)( 注:该文执行至
2010
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
无 新的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机
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 除问
1%
题的通知》 (财税
[2009]62 号)(注:该文 执行至 2010年 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
政策规 定)
50% 当年担保费收入 (同上)
准备(中小
企业信用担
保机构)
属于收益性支出的, 可
直
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
煤矿企业维 简费支出
实际发生扣除;
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 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 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 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 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1] 第 26
高危行业企
业安全生产 预提不得在税前扣
除
费用支出
交易所会员
据实 年费
交易席位费 摊按10年分摊
销 同业公会会
费 据实
信息披露费 据实
公告费 据实 其他
视情况而
定
规 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 在税前扣除
票据
票据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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