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之抓主体:国家、公民、政府、人大(或常委会)、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当代国际社会、主权国家、国际组织、联合国
第一单元(1——2课)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国家问题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
对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 2)人民民主的特点具有广泛性与真实性
广泛性的表现:人民享有的权利广泛;享有民主的主体广泛。
真实性的表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日益得到充分的实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二、公民问题
1、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的民主权利,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3)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 指守法和司法上平等,没有特权,立法上是不平等的。即指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适用法律。但不能说权利与义务是相同或一样的。
▲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是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3、公民如何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1)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和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才能确保有序的参与。 (4)衡量政治参与的有序与无序的准绳,是法律和规则。 4、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
———公民要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1)民主选举 含义 会 间接选举 由选民选出的代表选举 成本较低,便于组织,适用于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地区 可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竞争 优点 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局限性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不适用 每个选民不能直接投票选举自己心目中的最值得依赖的当家人 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选民易受误导,积极性受影响 可能影响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 直接选举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 等额选举 正式候选额=应选额 差额选举 正式候选额>应选额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并采取差额选举。 ※人大代表的选举→县及县以下:直接;县以上(全国、省、市):间接。 (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差额选举)
※乡及乡以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员→间接。※居委会、村委会→直接。 (2)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 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 渠A、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意义:信息是决策的基A、信访制度、 渠础,民意是正确决策重要的信息资源。拓宽民意反B、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道 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有利于 决 策反映社情民意。) B、专家咨询制度(意义: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C、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为什么:a.依据: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这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b.意义:有利于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 D、社会听证制度(作用: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发现拟定的决策方案存在的问题,并加以修正、完善,有利于决策利民。) 从决策者的角度看: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意泛集中民智,增意强决策的科学性; 义 从公民的角度看: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要拓展公民民主决策的渠道,通过各种渠道,采要用不同方式直接参与决策 求 C、舆论监督制度(具有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的特点,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D、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国家: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公民: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既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又要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3)民主管理(实行基层民主或实行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
机构:村(居)委会→性质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自治的内容:
(1)民主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2)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民主决策村务。
(3)村民利用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来民主管理村务。
(4)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来民主监督村干部。 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意义(实行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的意义)
◆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 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 实行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我国正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有利于逐步增强和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有利于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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