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承包范围: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2、装饰装修、材料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3.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总费用的 。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 。
5、乘于的2%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 。
第三条;双方权利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门头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2、负责施工现场业主及城管的协调。
3、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4、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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