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由丙方全面负责完成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包括2#、3#厂房设计图纸范围内±0.000以上除砖墙、地面、水电、消防以外的所有钢结构项目(含埋件、门窗等)。 甲方并就此与乙方达成共识,由乙方按总承包合同之约定,全面负责钢结构工程施工的总承包管理(乙方应对丙方有效的管理,确保本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三 、工程承包方式: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资料确保甲方能通过质量验收),丙方不得分包,转包。
四 、合同工期:
丙方承诺将在确保总承包工程工期前提下,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钢结构工程施工。竣工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丙方按此承诺施工将不会影响本工程总承包工程工期,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为:合格。
为此甲方、乙方要求丙方所分包 钢结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应能通过质监站验收。
六、合同价款总价包死,含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费、开发票税及相应产生的各种不可预见费等有关费用(如无重大设计变更,总价不得调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总价±5%以外可协商调整)
本工程固定合同总价为328万元整(即: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元整)
(1) 以本工程设计图纸做为本合同附件。
(2) 如有重大变更双方以签证为结算依据。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预付款 32.8万元(总造价的10%)。 钢柱、钢梁进场后付工程款 98.4 万 元(总造价的30%)。 板材进场后即付工程款 65.6万元(总造价的20%)。 工程完工后即付工程款 68.6万 元(总造价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付工程款49.2万元(总造价的15%)剩余 5 %做为质保金,即 16.4万 元,一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时付清余款。
八、丙方向甲方、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交工后一年内非因甲方人为造成的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丙方负责免费维修;五年内丙方对所建工程的防水免费维修(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除外)。工程交工后丙方负责工程的终生有偿维修及服务,丙方只收取成本费并负责甲方工程的改造。
九、甲方向乙方、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费用
十、丙方向乙方、甲方承诺,将全面履行合同的内容,如不能按期竣工,将自愿按 5000元每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将自愿按10元每平方米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还承诺,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甲方、乙方因丙方工程施工延误及质量问题等造成损失的其他赔偿要求。
十一、本工程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 第1页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解释权由甲方负责,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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