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6月12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领跑,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和张贴工作。
三、全国低碳日期间,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单位举办系列宣传活动。要高度重视相关活动组织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减碳活动高潮。
四、各市州发改委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以及相关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7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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