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经许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今年11月份为全市“119”消防宣传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以普及火灾与逃生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增强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以主题宣传活动、媒体宣传行动、橱窗工程建设为载体,通过整合社会宣传资源,扎实开展一系列送服务、接地气、务实效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全市消防宣传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
11月上旬,拟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名义召开全市消防宣传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冬季防火工作,交流推广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经验,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二)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室外广场集中宣传活动。11月上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举办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市直和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许昌县有关单位统一参加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举办的消防图展、消防特勤器材装备演示、自救逃生演练、万人签名仪式等集中宣传活动,拉开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序幕。其余县、市启动仪式自行组织。
2.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活动。11月上旬,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组织当地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开展应急逃生体验活动,使机关工作人员熟悉所在单位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升广大群众的逃生自救能力。
3.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11月份,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利用流动消防宣传服务车,组织宣传小分队走进社区楼院、城中村,对楼院物业、保安及巡消人员进行火灾防范的“再教育”,开展以不占压消防通道、不堵塞疏散楼梯、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自查活动。
4、开展“民警进村入户宣传”活动。11月份,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警务室民警要充分发挥点多、面广、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深入社区、农村居民楼院家庭,重点宣传家庭火灾原因及防范常识,提醒居民日常生活做好“三清”(清阳台、清厨房、清楼道)、“三关”(关电源、关气源、关火源)。
5.开展“家庭消防安全工程”活动。11月份,市、县两级消防部门要编制印刷一批《家庭消防安全手册》等宣传品,由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警务室民警、物业公司、消防志愿者免费发放到居民家庭;村(居)民委员会要利用社区“黑板报”、农村“大喇叭”等平台,宣传倡导文明用火用电习惯;倡导家庭自行购置消防器材。
6.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三个一”活动。11月份,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消防安全“雏鹰行动”,与消防部门联合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消防安全课,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部署一次家庭消防作业;通过校讯通每天向家长发送一条消防提醒短信。
7.开展社会单位“消防明白人”培训。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消防监督员和警务室民警要主动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分类型、分批次集中组织消防培训,为每个单位培养一名“消防安全带头人”、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8.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消防送温暖”活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要深入鳏寡孤居、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免费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或家庭灭火逃生器材,提高社会弱势群体掌握逃生自救技能。
(三)媒体宣传行动
9.组织媒体“聚焦消防”活动。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零距离”、“消防安全伴你行”等栏目,或设置“生命通道体验活动”专栏,定期刊播(发)体验活动动态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并适时曝光一批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10. 组织“消防采风团”小记者活动,市、县两级电视台、日报社要发动小记者组成“消防采风团”,采写一批以展示火灾危害、火灾防范、应急逃生技能为新闻点的稿件,不间断在当地主流媒体刊播(发)。
11.组织“链接平安”网络公益活动。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中小学校网站建立“消防科普教育馆”,在网站显著位置与腾讯大豫网等主流网站河南消防网的“消防教育馆”链接,方便广大中小学生查找学习。
12.组织“微关爱大平安”网友互动活动。市、县两级消防部门要建立并维护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每天定时维护、发布最新消防动态、消防提醒信息等;定期邀请网友走进消防队站,体验消防科技装备;开展“微提问”、有奖竞答、网络咨询等一系列网友互动活动,让网友近距离“感知”消防安全。
13. 开展“百万信息”送温馨活动。11月份,市、县两级移动通讯机构每天不间断向不同用户送上温馨消防短信提醒,其中,移动分公司每天不少于2万条,联通1万条,电信5千条;各行各业、场所利用现有电子屏幕不间断滚动播放消防提醒短语或视频。
(四)宣传阵地建设
14.开展消防宣传标牌建设。各县(市、区)城建部门要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市民广场等显著位置安装一批大型消防宣传广告牌;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场所内制作悬挂一批以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疏散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提示”标牌;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要制作、张贴一批含有“三清、三关”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提醒标语、以及含有防火公约、消防常识等内容的精品橱窗,形成覆盖广泛的“暖心工程”。
15.推进墙体消防工程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墙体喷绘、彩绘机,在乡镇街道、农村主要道路、建筑工地或学校的墙体上喷制《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系列漫画 “消防画廊”,以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等消防安全提提示性标语。
四、活动要求
(一)明确组织,加强协调。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组织,精心安排实施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同时要组织民政、教育、卫生、文化、广电、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和志愿者等组织,督促各行业系统和基层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地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地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采取更加贴近群众、通俗易懂,富有当地特色,更具操作性、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防宣传实效。
(三)善于总结,及时报送。11月份,公安部消防局将联合中央电视台推出特别节目《橙色闪耀》,集中播发各地特色宣传活动、年内具有重要影响或鲜明特色的灭火应急救援行动。各地要善于发现、挖掘和收集各类信息、素材,及时向市消防支队报送。
各县(市、区)活动方案请于11月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含活动视频和图片)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点:许昌市莲城大道东段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方梦凯,联系电话:转66043,联系邮箱:某c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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