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索证。
二、保管员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收。食品和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绝加工。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服务员有权拒售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六、不提倡加工凉菜出售,如加工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专用加工间,由专人规范操作,加工凉菜用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存放保洁柜。
七、当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在确认未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八、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刀、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
九、每餐食品应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留置冷藏四十八小时,以备查验。
十、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专用保洁柜。
十一、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害虫、清除卫生死角。划定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十二、及时清运垃圾,泔水容器必须加盖。
十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及时做好监控系统的布防和撤防工作。
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五、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十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高校食堂“7s”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必须上墙,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