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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合同

2020-09-01 来源:我们爱旅游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工程地点:

  立项批文: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含勘察)、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

  工期控制:日历天,其中设计(含勘察)周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

  5、签约合同价

  设计(含勘察):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制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之规定设计收费标准下浮%计算,计费额为经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后的预算控制价。暂定设计(含勘察)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施工:以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下浮%作为计价基础。暂定施工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最终工程结算价款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6、承包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7、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图纸

  (8)经评审的预算控制价;

  (9)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签字认可的有关工程的补充协议、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以时间在后者具有最优先解释权。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与发包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8、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9、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含勘察)、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10、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3、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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