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立合同单位:
乙方:(钢筋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址:马厂路君安世纪城
二、工程名称:君安世纪城A9基础A31#超市全部钢筋绑扎工程
三、承包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内A9基础A31#主体结构的所有绑扎、安装二次结构的预留筋和浇砼的护筋,并确保验收合格。
四、工程工期:
1、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工期。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如乙方未按节点完成形象计划,任何节点每延期1天罚款3000元,且不得影响下一节点的完成时间。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以延续,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单方面停工,第一天以3000元罚款,第二天以5000元罚款;连续停工三天者(含三天)请退出现场,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返工费用和损耗的材料费用,工期的延误以及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江苏省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规定,及业主有关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必须达到优良。如达不到合格以上等。费用)另增加每吨5元进度费,年底结清。
5、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内结清。
十一、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工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原因发生纠纷,由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确保主体封顶,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违约,违约金三万元,另外按所生产的工作量的50%结算。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尾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