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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车场租赁合同

2023-11-05 来源:我们爱旅游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梁植庆 身份证号:4504112

  住 址:梧州市长洲区长洲镇龙平村大平三组43号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承租乙方铺商及相关事宜,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文本,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租赁物概况、租赁期限及用途。

  1、乙方将其所有的铺面出租给甲方作为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租赁物概况如下: ①、房屋所处位置:梧州市红岭二路旁泰庆停车场内

  ②、房屋租赁面积:

  2、房屋交付条件:房屋整体完工,即:通水通电、门口场地平整并以醉石夯实完毕;房屋内部墙壁以石灰刮白。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整体租期为贰年整。

  4、租赁用途:作甲方分公司经营使用。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持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符合前述用途。

  第二条:房屋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大写)第一年租金为 (¥ 元)/每月。第二年租金为 (¥ 元)/每月。

  2、租金按以下方式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下一季度开始前提前3个工作日,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至乙方指定账户。第一次租金支付至 年 月。

  乙方银行开户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3、乙方应耘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租赁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如因税局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则乙方只需向甲方开具租金收据。

  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交付风险押金 (¥ 元),在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无息退还押金给甲方。

  第三条:租赁物交付及担保。

  1、乙方交付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2、乙方负责办理水电到房屋外,并能满足甲方正常使用。甲方自行接线接管至房屋内。

  3、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前已完全知晓甲方对该房屋及门前场地的租赁使用目的,乙方应保证在租赁期问甲方的正常使用目的得以实现,包括房屋的正常使用、门前场地的正

  常使用及甲方应有的地上通行权、房屋前地面的陈列权。

  第四条:租赁物维修。

  1、 因乙方铺面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其他因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害由甲方负责维修。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房屋本身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内部甲方的装修及物品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解除权。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额押金及未到期租金给甲方:

  1、无故影响向或干涉甲方正常使用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

  2、因未尽正常维修义务,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

  3、未及时交付出租房屋达五天以上的;

  4、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房屋租金的。

  5、租赁期区因政府征用土地或其他政府行为、行政规划原因导敛甲方无法继续实现经营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负责甲方的任何损失。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退还押金:

  1、未经乙方允许,搞自改变房屋结构的,但甲方基于使用目的而进行的正常装修部分除外;

  2、未经乙方允许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3、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达十五天以上的;但因行使抗辩权而迟延履行的除外。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应退回甲方押金及已预交但未到期租金。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及其它责任。

  1、甲方逾期交纳租金的,须按所欠租金每月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甲方应爱护房屋的原有各项设施及门前场地地面的完好,在租赁期间如故意或过失损坏房屋原配置的设施及门前场地地面的,应负责修复至原状或进行赔偿。

  3、甲方自觉保持房屋卫生,安全用电,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抢等安全工作,非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要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独立水电表,水电费按实际发生数加公共分摊损耗计收,水电单价以有关部门公布的价格为准)。

  5、甲方在租赁期间应守法经营,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将租赁房屋转租给他人,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单方面提高租金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的租金;甲方亦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退回甲方已支付未到期的房屋租金外,还须退还甲方所交押金。

  2、乙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除应退回甲方已支付未到期的房屋租金外,还须退还甲方所交押金。

  3、乙方房屋属违法建筑而被国家有关部门拆除、或违反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致使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回甲方已支付未到期的房屋租金外,还须退还甲方所交押金。

  第八条:违法监督。

  乙方有权也有义务对甲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实施违法活动进行监督;但必须尊重甲方在房屋租赁期内的使用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借口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通知责任。

  1、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需出卖或抵押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条、后合同义务。

  1、租赁期满后,甲方不续租的,甲方应按时将房屋交还给乙方,但乙方应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2、租赁期满,甲方可以拆除租赁房屋内的装修,其权属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满或甲方正常退租的,经乙方检查验收房屋设施无破损及甲方已清缴所用水电费、电话费的前提下,乙方退还甲方所交押金及甲方已支付但未到期租金。 第十一条:续租。

  1、在本合例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可以优先续租:双方应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甲方续租的,租金按照当时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l、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同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同起生效,至租赁期满租金、押金结清而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约定

  1、 本合同附件包括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证明复印件各壹份;

  2、 本合同附件还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3、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南

  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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