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买受人:
现将海马牌小型普通客车转让于买受人。 该车车牌号为码为苏CQD444,发动机号为09006700, 车架号为LH16CHAL8AH006883 。
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
该车于20xx年1月24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20xx年1月。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等工况良好。车身车架无锈蚀。
第二条: 汽车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 说明汽车 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 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 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3.该车辆自20xx年4月16日前所有违规违章及债务问题规出 卖方承担,车辆过户后所发生的所有违规违章及债务问题由买受方承 担。
第四条: 车辆过户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同时, 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买受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备用。
第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20xx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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