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所有在机关院内工作的人员。
二、镇组织部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提报、存档和结果运用。镇监察科负责考勤纪律的监督、检査。各科室负责所属工作人员考勤记录的督导和查验。
三、机关上下班时间(8:30-11:30,13:30-17:00)。上班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准备,正点准时开始工作,严禁迟到早退。各主管领导要对分管部门进行随时监督、检查。
四、考勤实行人脸识别打卡制度,工作日每天打卡两次,即上岗及离岗前需于考勤机处(政府前楼一层、政府后楼一层或社保大院一层)进行打卡,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工作日打卡签到有效时间段为6:00-8:30,签退有效时间段为17:00-22:00;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当天考勤状态记为缺勤。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进行正常考勤登记的,需报请科室负责人备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
六、每月5日前由各科室向镇组织部报上一月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请休假等考勤异常情况说明(附件),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考勤异常的原因说明需正当、合理。
七、如因设备故障导致了多数机关工作人员均有打卡异常的情况发生,由镇组织部统一处理。仅有少数人遇设备故障、无法识别等考勤异常情形的需即刻联系镇组织部处理,由镇组织部核实情况。
八、镇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假需严格按照《xx镇关于请销假制度及相关福利待遇的实施办法》执行相关程序。
九、各级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考勤情况应严格审批,如有虚假情况通过审批,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
十、由镇组织部每月10日前对上一月的考勤进行数据整理后,报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十一、本考勤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十二、本制度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归镇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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