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方:(简称甲方)马玉杰 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安达市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期1号楼 单元 出售给乙方。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住宅 所有权人:马玉杰 面积:81.05平米 楼层:4楼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二、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该房屋属毛坯房,此房屋产权证,在甲方过户给乙方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产权证由马玉杰过到李刚名下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房款付款的约定(本条各款项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20xx年11月1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购房款壹拾玖万元整,此房屋款总计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剩余伍仟元当此房屋过户完毕时一次性给付甲方。
(2)、20xx年11月1日甲方将此房屋钥匙交给乙方时,已将所有物业费全部交清,并票据交给乙方。
(3)此房屋因开发商原因暂时不能将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所以双方同意到公证处公证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于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款第1、2款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共有人: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代理人(签字):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号:
甲方联系电话:
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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