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 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群发系统平台,以有偿收费方式供甲方发布商务短信息。
(2)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所需短信息量的金额,乙方在平台上给予甲方的群发软件中充值相应金额的短信数量,供甲方在群发软件上撰写信息内容及确定所发客户的手机号码段,通过网络提交到乙方短信平台上予以发布。
2、 短信费
(1)购买条数: 条,单价为: 元/条。开通帐号:
(2)本次合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3、 付款方式及期限
短信服务费: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帐一次性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短信款后1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通平台帐号和密码。
四、 技术服务
(1)为确保发送质量和成功率,在技术上,甲方应使用短信通客户端软件自行发送;
(2)若采用乙方全权代发的方式,甲方有监控该信息软件发送的权利和义务。
五、 双方责任
(1)乙方平台应保证甲方商务短信正常发布,保障信息畅通发送。
(2)短信发送中若发送的内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并出现手机短信接收方的投诉,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如采用代发形式,所发送商务短信息内容应提前一天向乙方提交。一般情况下,在递交后24小时内发送完毕,信息量大的情况下需电话商议决定。
(4)如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发送短信息,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5)乙方平台对于甲方提交的商务短信在早上8:30—下午18:00时段发送。甲方要求乙方超出此时段发布,乙方有权予以拒绝,特殊情况双方另行解决.
(6)乙方向甲方提供所在区域的手机号源码供甲方选择。
(7)甲方不能向乙方指定帐号以外的任何帐号汇款,否则该项财务核算为无效(特殊情况经双方确认授权,可以适当变通)。
六、 安全责任
甲方保证发送信息内容的合法和对外保密,并对发送的信息内容承担责任,不得传播含有以下内容信息: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造谣中伤,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反动、色情、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恐吓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的。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七、 免责条件
(1)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战争或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 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作为免责手续。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退还甲方尚存的短信费用。
(2)因骨干网或传输网故障及国家或移动运营商政策变化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乙方退还甲方尚存的短信费用。
八、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九、 合同的传真件同原件一样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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