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规划局以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主要职能工作为重点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努力提高“三个能力”(特色规划能力、空间管治能力、有效实施能力),着力加速“三个推进”(推进城乡统筹、推进“阳光规划”、推进“数字规划”),各项工作进展有序。(请管理处、管线处补充修改:1-6月份共完成城市各类规划编制60多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6项,用地面积108.6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81项,建筑面积95.79万平方米(其中,工业113项,建筑面积19.25万平方米;商住136项,建筑面积58.14万平方米;公建32项,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审批私房15项,建筑面积0.47万平方米;规划审批园林绿地面积0.15万平方米、道路广场(停车场)14.49万平方米。
一、健全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宏观调控功能
根据“营造特色、完善功能、优化结构、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工作中坚持战略性,体现系统性,突出特色性,重视统筹性,增强严肃性,切实强化规划宏观调控功能。
一是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坚持规划的战略性。按照“规划一张图,城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我们排出市域(一市两区)总体规划、市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卫生、教育等)发展与布局规划、市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研究、九龙湖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带)规划、公路沿线景观设计、巨化生活区整治规划、市区山区、库区移民规划,徐家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区红线、绿线、蓝线、紫线控制规划、东港物流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严家圩公园详细规划等12项规划作为今年的重点规划编制项目。目前,《南湖、斗潭湖亮化工程规划》已经过两轮方案讨论并已基本完成;《严家淤公园项目策划》已完成基础资料的收集,目前正在编制规划方案;《市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发展与布局规划》、《市区黄线、绿线、蓝线、紫线控制规划》已着手编制规划方案;《市域总体规划》已确定设计单位,即将启动规划编制。(请综合处补充其他规划编制情况。)
二是加强村镇规划指导,提高规划的统筹性。以“百千工程”为契机,进一步进行了城镇规划、中心村规划、整治村规划及其它规划的编制、深化和完善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出了优秀农村规划评选活动,建立了村庄联系制度、开展了农村住房教助试点工作、进行了新农村规划建设内容研究,推出了多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性举措。同时,召开了各县(市、区)村镇站(所)长座谈会,对目前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对今年重点工作进一步布置和落实,并策划举行规划员培训班。
三是健全规划审查审批制度,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在规划委员会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各级规划审查审批制度的完善,更加注重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衔接,上半年完成了对开化县和常山县总体规划修编的专家评审,组织进行了《*港总体规划》的技术论证和评审,同时,以柯城区和区为重点,加强了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上半年共完成双港汇丰花园、南苑御景湾等详细规划审查工作,有效地发挥了规划的编制审查监督功能。
二、强化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成效
一是通过建立“七线”制度规范管理。着手进行了,所谓“七线”,即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红线”、基础设施通道“黄线”、生态绿地“绿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街区“紫线”、河湖水体保护“蓝线”、地质灾害防治“黑线”和地下管线“虚线”的管理。上半年着手开展了“七线”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请管线处、管理处补充各条线管理情况)
同时,继续按照规范抓好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工程许可证发放审查等常规性管理。(请管理处、管线处补充:1—6月份,市本级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用地面积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用地面积万平方米,同比增长。审核道路工程管线项,总长度米)
二是通过把增加城市绿地、畅通城市交通、提高停车场面积等作为规划管理重点强化管理。在增加绿地方面,上半年我们以新一轮《*市区绿地系统规划》《*市区绿线管制办法》《*市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为依据,严格落实“绿线”制度同,着力营造城市绿化特色。上半年重点抓好公园绿地、生态绿地、道路景观绿带等规划工作,半年来共审批绿地(请管线处补充)。
在畅通城市交通方面,我们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好年度内工程管线类建设项目的计划表和实施时序,加快城市路网和各项工程管线的规划实施,半年来共审批(请管线处补充)
在提高停车场面积方面,对于新规划建设的项目,要按照有关配建停车泊位的规定严格审批,切实做到停车泊位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对于老城区建筑密度较大又缺少泊车位的地段,按照规划要求通过采用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支路边设置临时停车场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解决,半年来共审批(请管线处补充)
此外,规划管理工作还要继续关注城市店面房控制、老城区道路开挖等市展关心、社会关注的城市问题,努力通过规划审批、规划监督,使规划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中有所作为。
三是通过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延伸管理。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作为规划管理的重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13号文件规定,项目审批无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行为。严格实施建设项目选址制度,所有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含风景名胜区)按规定上报省建设厅核发选址意见书。积极研究、探索和改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规划管理质量。(请管理处、管线处补充有关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
(三)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打响“阳光规划”品牌
在城乡规划领域推行“阳光规划”是城乡规划部门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重要载体,是保障广大群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的必然要求。上半年重点进行了三项工作:
一是扩大“阳光规划”社会影响。上半年在拓展范围、延伸地点、创新载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拓展范围上,将阳光规划的从事前公示拓展到“三公示”“二公布”“一公告”的所有范围。在地点延伸上,将阳光规划从市区向市区和农村并重转变,所有的乡镇原则上都有阳光规划公示栏或公示窗。在创新载体方面,上半年除继续落实基层挂联、规划听证等制度和开展“规划五进社区”和“规划五下乡”等活动的基础上,重点进行了*规划网站、公示栏等宣传平台的建设,配合“三服务”推出的《老浙赣铁路片区规划方案公示》在*日报、晚报刊出后,反响十分强烈,公示期间*规划网公示栏点击率达到2300多次,留言已逼进650条,各种发表建议意见的热线电话每天不少于100个。“每次规划评审会都有市民参与,每次规划中间成果论证都有媒体参加,每次重大活动都的新闻报道”的规定也得到较好落实。
二是完善“阳光规划”操作细则。上半年对阳光规划实施进程流程再造、责任再分。流程再造,主要指对阳光规划的各个环节进行结构优化,制订细致具体的阳光规划操作流程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如听证制度、公示制度等等,提高操作性和效率性;责任再分,主要指要明确阳光规划的实施责任。总体而言,由城乡规划编制中心全面负责,由法规处负责公示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馈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在推行“阳光规划”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大阳光规划设施投入。上半年在办公场所附近和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街道等交通方便、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普遍设立了城乡规划公示栏(公告栏),同时,继续推进规划网站改造升级,继续争取建设城乡规划展览馆(厅),继续扩大建设现场公示牌设置范围。目前已实现在广播上有“阳光规划”专题,在电视上有“阳光规划”专栏,在报纸有“阳光规划”专版。(请法规处补充)
四、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推动数字*建设
(请测绘局、测绘队修改)
一是加强测绘行业管理。编制完成了《*市“”基础测绘规划》,组织开展了省测量标志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更新和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加强了测量标志管理,将我市测量标志具体落实到市及两个区测绘大队负责。依据《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年内接受市测绘大队、市协达、龙游耀宇、市信赖测绘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测绘资质申报、增加测绘项目、测绘资质升级等,目前对符合条件的三家单位己上报省局。以外,还与浙江省测绘资料档案馆签订了共同编制*市房产分布图。
二要高效、及时、保质完成测绘任务。上半年完成亭川地块、梅花小区地块、世通花庭一、二期地块、黄家乡“两废中心”地块,以及其它小区域地块修测,更新1:500数字化地形图100余幅。截止5月底完成建筑放样50余幢260多桩次,其它管线、征地红线、道路中心线、地下车库等放样200多桩次,这其中不包括因施工破坏重新补放的桩位。为确保测绘质量,建筑物基础到±0.000时要进行基础复验,工程结束后要进行竣工测量等,每项工程都要进行3次以上的实地测绘、放样、验线等工作。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范围,如高层建筑变形观测、土方测量、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以及正在申请房产测绘业务等。
三是启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包括遥感(r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及其它相关的信息技术。它将城市系统中地理环境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映射到信息空间,构造一个与现实城市相对应的虚拟“数字城市”。为启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今年3月10日局里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地理信息中心、宁波市地理信息中心等单位进行了详细实地考察。3月底我们也邀请了地理信息中心有关专家来我局进行了现场演示。
五、强化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行业形象
一是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开设了“直通车”、推出了“三个优先”,“直通车”就是对重点项目特事特办,“三个优先”,即项目选址优先,规划平面方案优先,测绘放样优先。同时,开展了规章制度“取直工程”,落实“二减一加”要求,对涉企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对处室之间的协调、联系、沟通进行了“取直”,尽可能减少内部工作环节和程序;重新梳理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在不违反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缩短审批时间,减少环节、减少时间、加快速度,如城东分局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三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场办理,对定位放样等职能服务做到随叫随到。规划分局除完成中市局交办任务外,还圆满完成当地区政府交办事项。
二是扎实有序地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请法规处补充)
三是加强了规划队伍建设。按照规划工作为经济建设、为城市化、为市民服务的“三服务”要求,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群众满意型机关创建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推出了一系列实质性地工作举措。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围绕增强执政为民责任、提高促进发展能力、塑造干净干事形象,建立了党员知识更新制度、党员讲课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上,围绕提高干部的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能力,完善局长办公例会制度、失职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机制。在专业队伍建设上,鼓励继续教育、推行全员培训,并加强紧缺人才培养机制建设。(请法规处补充纪委工作)
存在问题:
1、城市规划编制方面
一是需建立规划编制后具体实施办法。目前规划工作重点往往仍停留在规划编制上,各类规划编制门类很多,而对规划的实施保障关注太少,往往造成上层规划编制与下层规划管理的脱节。以城市专项规划编制为例,在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根据规划中明确的强制性规划内容,编制实施细则,对具体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半径、定位布局在办法中予以明确,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供依据。
二是需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查报批制度。经过这些年的努力,规划编制审查在量和质上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规划论证程序也日趋规范,规划编制成果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在规划审查报批制度上,尚不完善。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严肃性,规划审查报批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
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总图管理。目前城市总体管理制度较为缺乏,城市各分局管理独立,缺乏整体协调和汇总制度,以至城市基本规划建设信息缺乏。下一加强对城市各片区、城市各分局的总图管理情况审查,建立定期汇总制度,为城市规划建设情况提供较为科学和真实的数据库管理。
四是需加强对村镇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目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土地制度等因素,城乡差别仍然很大,表现在城乡规划建设上,二者差距也非常大。加强对村镇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仍然是下一步工作的重心。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请管理处、管线处补充)
3、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方面
下半年,城乡规划工作要按照年初计划的实施情况,推进“五个继续”:
一是继续健全规划体系。要按照“规划一张图,城乡全覆盖”要求,完善规划编制体系重点编制好十二项规划。“十二项规划”包括:市域(一市两区)总体规划、市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卫生、教育等)发展与布局规划、市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研究、九龙湖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森林公园(生态防护林带)规划、公路沿线景观设计、巨化生活区整治规划、市区山区、库区移民规划,徐家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区红线、绿线、蓝线、紫线控制规划、东港物流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严家圩公园详细规划。同时,健全规划审查审批制度,认真实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性举措,增强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二要继续推进有效管理。要以“七线”管理为契机,以制度规范管理;要继续以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推进规划有效实施;要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作为规划管理的重点,此外,要在规划管理中加强和谐规划方面的研究。要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请法规处补充)
三要继续打响“阳光规划”品牌。在城乡规划领域推行“阳光规划”是城乡规划部门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重要载体,是保障广大群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的必然要求。要继续扩大“阳光规划”社会影响、继续完善“阳光规划”操作细则、继续加大阳光规划设施投入,大张旗鼓地开展“阳光规划”宣传,确保每次规划评审会都有市民参与,每次规划中间成果论证都有媒体参加,每次重大活动都的新闻报道。适当时候举办阳光规划三周年成就展。争取在广播上有“阳光规划”专题,在电视上有“阳光规划”专栏,在报纸有“阳光规划”专版。
四要继续加强基础测绘工作。要紧紧围绕结合我市测绘管理工作的现状,建立健全各县市测绘管理机构,全面落实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做好“”基础测绘规划编制、贯彻和实施工作。要认真贯彻《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对测绘资质审批后要进行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测绘单位人员变动和引进的测绘技术人员到位情况,依法查处无证、借证测绘、测绘项目转包以及恶意低价竞争等的测绘违法行为。同时全面启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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