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有一辆手续齐全的款汽车出售给乙方
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为: ;
发动机号码为: ;
注册日期为: ;
车牌号码为:。
二、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出售的汽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三、随车证件及配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机动车强制保险;
5、机动车商业保险;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7、机动车销售发票;
8、机动车原配车钥匙;
四、接车时间为:
年月日;
乙方接车后,行车过程中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接车前的一切费用、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次车辆买卖交易属甲乙双方自愿,钱、车交付两清;双方签字或按印后即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将赔偿未反悔方违约金人民币。
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是否办理过户不影响该车辆物权转移效力。
七、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此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事故纠纷。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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