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和学校委对教职工困难帮扶和送温暖工作的要求,校工会将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双节”慰问送温暖工作,请各基层工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送温暖慰问办法
(一)慰问对象:优先考虑在职教职工本人在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患重大疾病的情况,根据重庆市医保所涵盖的疾病种类以及其他重大、特殊疾病情况进行慰问。适当考虑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的情况以及家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
(二)经费来源:送温暖慰问费用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三)慰问名单及慰问标准的'确定:召开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两节”送温暖人员名单及慰问金额,经校工会审核报分管校同意后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20xx年01月05日前,请校属各工会认真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摸底、调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在职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病历医疗诊断等)报送校工会。(《在职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二)20xx年1月10日前,校工会对《申请表》进行汇总,提交教代会教职工福利委员会讨论,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最后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并由校工会组织慰问。
三、注意事项
(一)教职工本人根据要求填写《登记表》,并需提交下列相关证明:
1.户口本复印件。
2.患重病、大病者须病历证明复印件。
3.如困难家庭是我校双职工,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工会申报。
(二)教职工因患重病已连续五年、或因直系亲属患重病已连续三年、或本年度因生病住院已两次享受慰问的,原则上不纳入本次慰问范围。
(三)各工会要借助此次慰问活动,扎实做好本工会的困难教职工走访工作,了解困难教职工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倾听他们所思所想所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各工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的材料严格把关,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分委(或总支)公章后报校工会。
各工会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政汇报,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利益出发,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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