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基础教育则是国家富强繁荣的根本。20XX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针对“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引发的突出问题,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并保障了稳定的教学秩序做出了纲领性指导。目的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意见》的主要目标
《意见》的主要目标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校内,使学校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合理科学,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的需要,使学生更好的回归校园。在校外,全面规范培训机构的行为,培训乱象基本消除,培训热度降低。从而使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二、《意见》的主要措施
1、加强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质量,减少作业数量,强化教师职责,减轻家长负担,重点是优化作业质量。
2、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针对小学“三点半”放学现象,健全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家长上班时间无法接送孩子的后顾之忧,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
3、对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严格管理学科类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对校外培训的开班时间、价格、人员资质、教材、广告宣传等做了规范,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
三、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花溪区教育局根据《意见》精神,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格监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对各中小学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组织推荐或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意见》对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减缓社会焦虑和义务教育的功利化,维护教育公平和公益都有着重要作用。在此,花溪区教育局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加强孩子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花溪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综合整治,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培训机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方能开展培训。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审批标准的培训机构将依法关停。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全面成长!
花溪区教育局
20XX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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