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女 年龄 民族 汉
住址 上海市
电话 邮编
被申请人1:单位名称 上海市 电话
法定住所 上海市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女 职务 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待通知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工作期间公积金(XX年9月至XX年6月)
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XX年6月各类养老保险
5、裁决被申请人赔偿从XX年9月至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资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决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过失单扣款9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9月8日正式进入被申请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担任会计主任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xx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薄弱,前任财务人员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财务报表,也未完善保存财务历史资料,给申请人的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并在此期间因公司快速发展,连锁门店由XX年9月的9家店铺增长为XX年6月的23家店铺,全部店铺及货物供应链的财务工作都由申请人所在的团队负责,而在整个发展期间团队工作人员未增加一人,申请人在此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每天都于晚上10点后离开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强大的工作量给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带来极大的疲惫及压力,身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因此出现上班迟到现象,迟到时间为1分钟,2分钟等。
XX年6月1号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迟到累计四张过失单,被申请人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累计三张过失单可将员工开除为理由,将申请人开除,双方在XX年6月1日晚8点至12点协商及谈判,被申请人同意支付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并诱骗申请人在自愿离职书上签字,于XX年6月10日将款打入申请人工资卡内,申请人查询后金额不符,于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拒绝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上海市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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