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地址、师生数量、学校食堂数量、许可证号(承包单位或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名称、许可证号)、供餐方式,监管部门核定最大供餐人数、二次供水、直饮用水情况。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原料供应商及资质。
二、成立学校自查领导机构,明确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小组:组长:(法定责任人),副组长:、(含后勤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采购、厨师长等)。
对学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小卖部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尤其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食品原料控制及饮用水卫生安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与管理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整改,制定详实的整改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有困难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隐患。学校于x月x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三、自查措施
(一)检查主动公开信息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是否主动公开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和检验证明、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日常检查、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等信息。检查是否落实家长代表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情况。
(二)检查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检查学校食堂或承包单位持证经营情况,严格规范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规范工作指引》,自查学校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是否规范,检查制度内容构成是否齐全。二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食堂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检查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存贮、运输、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食堂生产经营需求,检查防蝇、防尘、防鼠等有害生物防制设施是否健全,检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运行情况。
(四)检查食品采购和贮存情况。查看学校食堂或承包商与供货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情况,严禁供货单位分包或转包行为。检查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检查是否建立现场评价和退出机制。检查是否经营生食类、冷食类和裱花蛋糕、三明治等高风险食品。
(五)检查加工控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学校食堂在加工制作食品时,是否按照各功能间与设备设施的用途和加工规程进行,检查库存食品是否过期、变质。检查是否落实色标管理、生熟分开,检查加工烹饪的食品是否烧熟煮透,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规范,检查食品留样落实情况,检查专间操作人员是否严格落实专间规范操作要求。
(六)检查事故应急与处置。检查是否按要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落实开展模拟演练。
四、食品安全承诺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否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能否承诺已对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自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隐患。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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