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贯彻落实中共鹤岗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坚持求真务实和跨跃发展为宗旨,强化落实机制,明确自身责任,特立此书,并接受各级部门监督检查。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2、保持政治立场坚定,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论,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不擅离职守,无故脱岗,迟到,早退,杜决在岗不履职、不尽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4、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车,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5、挂牌上岗,举止文明,服务热情,无投诉现象。
6、不准工作时间出入娱乐场所,杜决上网游戏、聊天,工作涣散,玩风盛行等突出问题的发生。
7、按时出席各种会议,活动,不准安排他人替代参加。
8以"五比五评"为载体,以"五个零"为工作标准,促进工作作风明显改观,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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