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单位接收函
(样本)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我单位同意接收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 _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到我单位就职,请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
果和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本人和接收单位承担。
申请人签名:
单位名称: 经办人:
(盖人事章) 联系电话:
单位无人事章可盖公章
年 月 日
(此函有效期60天)
备注 :1、请接收单位按照人事管理办法或劳动法相关规定接收毕业人员就业后再申请就业报到手续。接收单位为国家机关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具接收函(可不用提交聘用合同)。其余类型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及聘用合同。接收函须用单位正式抬头纸出具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2、接收函可以使用中心提供的模板,也可以使用自用模板,但内容必须包含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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