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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务的合同

2024-03-17 来源:我们爱旅游

  劳动合同上没写工资属于无效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报酬这条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缺少此条款,劳动合同不能成立。建议首先到劳动仲裁申请裁定原劳动合同无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把你在公司的工作证明证据准备好,如工资是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的,到银行打出对账单就可以,但要确定是不是公司或是法人账户,如果是财务个人账户就有风险了。其次,公司不想与你继续劳动关系,这时候按规定给你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按你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支付。这个工资是指你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有个3倍显示,北京市11178,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城市。这12个月工资包括年终奖你就可以算进去。

  没有约定工资的一般依照同工同酬。下面是《劳动合同法》(参考)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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