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加强教师自我表现管理和自我发展,实践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临时代表二人。
三、考核依据
1、根据xx年秋季、xx年春季期末全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表上的成绩。
2、根据日常工作的检查记载和工作业绩。
3、根据群众的评议和平时调查了解以及教职工反映的情况资料。
四、考核程序
1、自评:教职工本人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测评,打出分数。
2、组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该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出分数。
3、综合评议:根据该同志的自评和考核小组的评议,得出综合分。
4、公示:考核分出来后,进行公示,7天内如有异议,可及时告之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复议或解释。
5、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优记功指标,合理分配名额,填写有关表册。
五、考核划等
从高分到低分指标人数为优秀;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记功、嘉奖人员按上级下发的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定。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德(20分),二、能(20分),三、勤(20分),四、绩(30分),五、实效(10分)、六、奖。总分为:100分。详见《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七、有下列情形者,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结论为不合格。
1、违法乱纪受到立案查处,党内受到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负有直接责任的;
4、无故旷工10天以上的。
5、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几点说明:
1、考试成绩位于全乡倒数第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2、没有统考科目的教师,教学成绩按计算。
3、评优指标=中心校在编人数:片村小在编人数,四舍五入法取值。
4、所有奖励加分不封顶;扣分则不保底。
5、考核一期一评,年终计算综合得分。评分第“实效”项由校长提供;第“德”项由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和党支书收集提供;第“能”、“绩”项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处、教科室收集提供;第“勤”项由办公室和政工处收集提供;第“奖”项的论文等获奖证件由教师本人于年终考核前3天送交给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然后到县有关部门鉴定才能确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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