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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22-03-26 来源:我们爱旅游

  我县是农业大县,农资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我县的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为深入贯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安委办的指示精神,依据农业局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的实际,为搞好我县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认真做好高毒农药的禁销禁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因此,净化我县的农资市场,为农民提供安全优质的农资,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主要任务。

  一、领导重视行动及时

  根据县安委办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农业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志君,副组长:卢德海、张游生、张献伟、李保平、肖泽全,成员:田国生、赖亚林、邓国斌、徐小芬、陈伦兵、何庆检、李君怀。为把我局安全生产的工作搞好,农业局与下属各股、室、站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在今年开春以来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对全县经营农资商品的门店、渔业安全生产、农机安全生产等进行执法检查,现把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执法检查内容:

  1、 严厉查处过期失效农药、假冒伪劣农药、化肥。

  2、 严厉查处无登记证、审定号、合格证、无产品标签、无批准文号的五无农资商品。

  3、 严厉查处违法销售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磷胺、对硫磷、久效磷5种高毒农药。

  4、 严厉查处经营未经审定的杂交稻品种。

  5、 严厉查处超过审定适宜区域推广销售杂交水稻种子。

  6、 狠抓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 对全县境区内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的定性检测。

  (二) 执法检查情况:

  1、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自今年开春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20多人次,车辆90多台次,轮回检查了销售农资产品的门店、企业600多间次,与经营农资产品的门店、企业逐一签订农药安全工作责任书,立案查处了45宗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及未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杂交稻种子的违法行为,其中临时登记证过期的18宗、登记证过期的7宗、标签标识不清不规范的3宗、过期农药的8宗、无登记证的3宗、假农药的5宗、未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杂交水稻种子的企业一家。共处罚款金额70118元,查获的涉案货物价值1.55万元,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的发展。

  2、未发现违法销售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对于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有一定作用。

  3、通过检查没有发现违法销售杂交稻种子的行为,防止未审先推种子和假劣种子的坑农、害农行为。

  4、通过执法检查活动,为我县农业生产丰收,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同时能有效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使用安全事件的发生有较好的作用。

  5、渔政执法方面,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次,车辆7台次,对我县的墨江流域、浈江流域、江口等河流域,进行了执法检查,使我县的渔业资源得到了保护,检查中未发现有专业的渔业船泊。

  6、狠抓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我县农机管理总站加强组织领导,安全和监管得到加强。主要就是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在拖拉机的检审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与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1000多份,新注册登记拖拉机269台,其中大中型轮式拖拉机21台,手扶式拖拉机248台,联合收割机7台,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7台,拖拉机驾驶员考试115人,其中大中型轮式拖拉机53人,手扶式拖拉机62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10人,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10人,年度检验102台,驾驶员换证59人,驾驶员考核174人。

  7、对全县境内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的定性检测

  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在农业局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1—4月对辖区的蔬菜生产基地、水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分别抽取了867个样品,进行了农药残留的定性检测,样品合格率为100%

  5月份抽取样品204个,经检测有2个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99.02%。6月份抽取样品230个,经检测有1个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99.57%。7月份抽取样品277个,经检测有1个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99.63%。8月份抽取样品212个,经检测有1个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99.53%。9月份抽取样品225个,经检测有2个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99.11%。10月份抽取样品225个,经检测有1个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99.56%。11月份抽取样品249个,经检测有1个不合格,样品合格率为99.6%。

  (三) 下一步工作意见:

  1为了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我局继续采取不定期农资打假活动。

  2、对重点区域、重点门店进行有针对性的查处。

  3、建议各乡镇政府、农技站加大宣传教育农民,提高识假能力,拒绝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确保农药安全。猜您喜欢[农村农业总结]农业局农业农村工作总结(20__年11月14日)[自查报告]市农业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报告(20__年11月14日)[农村农业总结]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20__年11月14日)[农村农业总结]20__年农业局种植业股工作总结(20__年11月13日)[农村农业总结]20__年农业局农业工作总结(20__年11月13日)[农村农业总结]20__年农业局政策法规与种子工作总结(20__年11月13日)[农村农业总结]农业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__年11月13日)[农村农业总结]农业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20__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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