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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演说稿

2020-03-06 来源:我们爱旅游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举行的第一次会议。刚才,省卫生厅常继乐副厅长代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了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大家对我省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意见》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些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讲得都很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梳理研究,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下发执行。下面,我就发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要,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去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行动,省政府专门出台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案件。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和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食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特别是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同时,《食品安全法》颁布后,省政府下发了通知,组织开展了深入广泛地学习宣传活动,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营造了有利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规章、细则尚未出台,基层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执法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一些地方的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宾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食品经营重复检查、多头办证,而一些食品小作坊、小饮食摊点等却无人监管。二是随着食品监管职能的调整,打破了原有工作格局,承担新的工作任务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影响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取消日常抽检收费后,有的地方不能及时落实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重视不够,宣传不深入,工作力度不大,整顿工作进度缓慢。尤其是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排查整顿不到位,还存在不少监管盲点和漏洞。四是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整体薄弱,尚未形成合力,一些地方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等现象。五是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滞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基层资源配置薄弱,农村地区监管队伍整体不足。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明确职责,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个行业。只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这项工作才能抓好、抓出实效。

  (一)认真落实部门职责。《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卫生、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去年9月,省直机关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及时调整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刚才,我们又审议了我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具体职责。可以说,目前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已经明确,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及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真正担负起综合协调的职责,为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农牧部门要负责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方面的监管工作,从源头抓起,做好质量监管,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安全。质监部门要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对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等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工商部门要负责做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坚持和完善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食品流通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负责做好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宾馆、食堂、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销售的监管,确保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不断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既避免职责交叉又防止监管空档,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新局面,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司其职、发挥优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各成员单位都是食品安全监管整个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每个环节都事关全局,必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推进信息共享,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上下拧成一股绳,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不出问题,每个部门的工作都落实到位,才能保证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这个大局不出问题。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中,与部门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抓紧抓好。三是要强化协作意识。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监管的交叉点也多,难免发生重复检查、重复抽验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更多地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抽检等方式,既防止推诿扯皮、出现监管空档死角,又防止检查过频过滥、发生执法扰民现象,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维护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协调统一、互利互惠。四是要强化统筹意识。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解决好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一般监管与特殊监管的关系,在加强全面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特殊行业的监管。特别是要注重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前谋划,未雨绸缪,把食品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各个环节,做到“无缝覆盖、无缝对接、有效监管”。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已经探索和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传统监管向现代监管、从经验监管向科学监管的重大转变,对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提高监管能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刚才大家讨论的《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就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适应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今后,我们还要建立一些这方面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全面推进和落实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把监管的全过程纳入法制轨道,切实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机制,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四)努力处理好四个关系。面对当前食品安全的新形势,各有关部门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和改革的思路,处理好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食品企业发展与食品安全的关系,督促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摆正“好与快”的关系,坚持发展质量和发展速度的协调统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规范、强监管,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的新型道路,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企业以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二是正确处理好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管的关系,坚持技术监管与行政监管并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监管效能。三是正确处理好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关系,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同时,更加重视部门各负其责和企业第一责任的落实,更加注重发挥企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四是正确处理好城市监管与农村监管的关系,坚持城市监管与农村监管并重,在全面提升城市食品监管水平的同时,大力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监管人员不足、监管工作不到位和城乡结合部监管工作缺位、断档等问题,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平衡发展、协调推进。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根本,国家稳定的基础,社会发展的前提。当前,我省经济社会正进入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食品监管工作也处于重要的转型期、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为食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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