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本协议不得被理解为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法律代表或代理人,并且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另方的行为负责或受另一方行为的约束。
11.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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