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20xx〕54号)和《县残疾人规划》(政〔20xx〕4号)文件规定,展示我县残疾人体育活动成果,增强残疾人的健身意识,培养残疾人自强自立、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的乐观精神,选拔上级残运会运动员,促进我县残疾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水平的提高,迎接年由省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定于今年月举办县首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残运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县首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县首届残运会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首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竞技组、卫生组、全组、后勤组,分别承担残运会的筹备、宣传、比赛、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县残联主要负责参赛运动员筛选、后勤会务;县体育局主要负责竞技比赛活动;县教育局主要负责提供比赛场地、器材、动员残疾学生参赛等;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县公局负责交通秩序维护和全保卫;县卫生局负责参赛队员的残疾定级评定、食宿卫生监督、受伤运动员的应急救治。
二、县首届残疾人运动会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时间、地点,竞赛项目、参赛办法
(一)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拟定于年月中下旬,会期两天。开幕式和竞赛主会场地点设在县二中操场,具体比赛地点在各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
(四)竞赛项目
田径、象棋、乒乓球、羽毛球、举重、飞镖、定点投篮、趣味接力等八个大项。
(五)参赛办法
以19个乡镇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代表队残疾人运动员8-18人。
三、运动员资格、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
(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规定的运动功能最低分级标准。
2.参赛运动员的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
(二)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
1.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每个竞技单项均设前名奖项,发给奖金和荣誉证书。单项比赛参赛对象不足名的,按实际参赛数减一录取。
(2)乡、镇分开设置团队名次,乡镇各取前三名,分别授予奖金和奖牌。
2.计分办法
各单项前名,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趣味接力赛前名按24、20、1、12、8、4计入团体总分。
3.决定名次办法
团体按各代表团各单项得分累计,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依照各单项比赛第一名、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四、经费排
残运会经费本着"必需、节俭"的'原则,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好全县首届残运会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组团参加竞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精心排好残运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2.健全组织,确保全。各乡镇要健全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残疾人运动员的筛选、登记、组队、参赛等各项工作,为开好首届残运会打好基础;各有关部门要按组委会的统一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排好各项比赛,创造一个全、舒适的比赛环境,让运动员赛出水平,争创佳绩。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积极动员和鼓励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竞赛。各宣传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残运会的宣传报道,多宣传运动员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等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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