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环境保护局: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升级改造(电力)建设项目的委托,编制《凤台县污水处理厂双回路升级改造(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建设地点为凤台县凤凰镇芮集社区,现请贵局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项目区空气环境PM10、SO2和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2、声环境: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中的1类标准。
3、水环境:区域内涉及到的水体为架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Ⅳ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排放: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表1中1类区标准。
2、该项目在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及固废,因此不申请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请批示。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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