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单位:(甲方)
聘用对象:(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清洁工一名,乙方自愿承担此项任务,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20 15 年 1月1日——20 20xx年 8月30日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学校清洁工工作。
2、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及要求。
3、甲方有义务根据需要添置有关的劳动工具。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渎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2、乙方每天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劳动纪律,遇到突发事件需打扫卫生随叫随到。
3、乙方应根据甲方卫生要求每天对卫生承包区进行大扫或小扫,确保校园内卫生从早七点半到下午五点半清洁。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根据需要添置的有关劳动工具等,不得无故丢失。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因过失发生的交通事故或生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三、工资待遇:
经双方协商,甲方以下列标准和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1000 元/月(含三金)。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工作不满一个月则当月按日计算报酬。
2、甲方于每月月底以现金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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