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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通报

2022-09-23 来源:我们爱旅游

  各直属党组织:

  为了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区教育局党委以《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精准党建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精准党建行动分类指导标准>的通知》(翠精组发〔20xx〕3号)文件为依据,经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按照《宜宾市翠屏区党建示范学校指导标准》(以后简称《指导标准》),对直属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指导标准》中的“六个过硬”19项指标考核(详见附件)。

  二、考核方式

  (一)现场督导考核。局党委对直属党组织按三年一轮回的方式抽签进行现场督导考核,每年抽取约40%的单位进行考核,以后逐年有一定的回访比例。今年接受考核的单位由局党委在考核前3天临时抽取。现场考核时,各单位要按照《指导标准》分类建档(提倡无纸化办公,可用“电子文档+链接”的形式准备)备查。

  (二)查阅资料考核。未被现场考核的党组织,须按《指导标准》分类建立电子档案(文字+图片),并将所有电子文档打包拷贝或者发送到局党政办接受督查考核。

  三、工作安排

  考核工作分两个组于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进行,各组到校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四、设奖及结果运用

  (一)奖项设置。20xx年党建考核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励等次。

  (二)结果运用。各直属党组织的考核得分将按规定列入党组织书记的年度绩效考核和教育综合督导考核。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各直属党组织按照《翠屏区党建示范学校指导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梳理各项评估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20xx年12月15日前将20xx年党建工作自查报告及党建考核加分材料(证明材料查原件交复印件)报局党政办(联系邮箱:、)。

  2.上报资料考核的党组织,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分类建档的“六个过硬”19项一级指标文档打包拷贝或者发送到局党政办(联系邮箱:、)。

  (二)纪律要求

  各评估考核组及其成员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对基层学校评估、考核、检查“六不准”的工作纪律要求:“不准接受被检查学校的宴请;不准接收被检查学校的钱物、购物卡或其它纪念品;不准向被考核单位和校长个人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要求;不准泄露不宜公开的有关考核信息;不准在被评估单位和基层学校开展与工作无关的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借评估考核之机进行打击报复”。确保评估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违者将根据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党建示范学校指导标准评分表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委员会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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