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扶贫工作会议讲话

2024-03-26 来源:我们爱旅游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的工作。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5号文件的开局之年,是扶贫机制的创新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扶贫办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创新机制,强化举措,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省减少贫困人口20.9万人。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扶贫开发的重要精神。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多次考察扶贫工作,对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形成了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惠宁书记、郝鹏省长、建军副书记、金海副省长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扶贫工作,听取汇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全年省领导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批示达80余件。一年来,全省扶贫系统广大干部坚持将强化学习贯穿全年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扶贫开发战略上,统一到了汪洋副一年内两次来我省贫困地区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统一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准确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研究提出了适合我省实际的扶贫开发新思路和新举措,为深入推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5号文件。坚持以中办发25号文件精神统揽全局,全方位推进贯彻落实。省委农村牧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提出了6项机制创新、10项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和6项保障措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各市州和有关省直机关单位。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联合对各地和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旅游局、省金融办、省工商联、团省委、青海银监局、省农商银行、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给予了扶贫工作有力支持,会同省扶贫开发局相继出台了8个贯彻落实25号文件的配套文件,涉及驻村帮扶、简政放权、资金管理、金融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民企帮村、扶持大学生创业等多个方面,从省级政策层面打通了“最先一公里”。

  (三)扶贫资金争取和绩效考评实现新的突破。全年落实扶贫资金24.1亿元,较上年增幅24%。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4.8亿元,增幅16%;省级财政扶贫资金6.56亿元,增幅57.5%;辽援资金5208万元,增幅14.2%;中央易地扶贫资金1.7亿元,增幅41.7%。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首次被评为A级,进入国家扶贫工作先进省区,获得奖励资金7000万元。同时,各地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投入力度也在逐年加大,西宁市、海南州本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均超过了3000万元。

  (四)扶贫机制改革创新富有成效。一是建立了精准识别工作机制。坚持将其作为头号工程,投入大量精力,克服不少困难,与全国同步完成了对我省1622个贫困村、20.4万户、73.6万人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这项工作中海西、海南、海北从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和数据质量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二是建立了精准帮扶工作机制。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扶贫开发干部驻村及联户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按照贫困村有驻村工作队、贫困户有联点帮扶人的要求,对全省1622个贫困村、13.57万户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各市州都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做了具体安排。三是改革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管理办法(试行)》,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资金切块到县,强化了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减少了审批环节,节约了项目文本编制成本,提前了项目启动实施时间。四是创新了金融扶贫机制。会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加大产业化扶贫工作力度的意见》,为解决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资金“瓶颈”问题提供了政策保障。投入资金1亿元,在全省82个贫困村开展金融扶贫试点,撬动金融资金4.2亿元。全年落实各类金融扶贫贷款8.6亿元,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西宁、海西、海北分别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或意见,海西州建立了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海晏县采取贫困村集中评议、竞争入围方式选择试点项目村。乌兰全县落实的贷款额度达到了7200万元,是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的6倍。五是建立了片区工作推进机制。确定每个局领导包片一个市州,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全年局领导到包片地区调研指导工作20余次,帮助梳理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思路,分环湖、西宁海东、黄南三个片区召开了由各级扶贫系统和项目村干部参加的工作推进会。

  (五)片区扶贫规划稳步推进。项目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骨架公路网基本形成,城镇化率过半,保持了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目前,经济社会12项指标中,超额实现3项、实现5项、基本实现3项、未实现1项,指标实现程度较好;扶贫开发18项指标,已提前实现3项。预计“”末,全部指标如期实现。

  (六)扶贫重点工程创新实施。在扶贫重点工程实施中,我们注重聚合资源,创新举措,合力攻坚,力求实效。一是产业扶贫项目有效实施。切块下达资金4.5亿元,整合各类资金3.5亿元,在全省375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产业项目135项,建设扶贫产业基地93个,使5.97万户、24.1万人从中受益。二是易地扶贫搬迁稳步推进。投入资金5.48亿元,在全省实施项目114个,搬迁安置13614户、62791人。为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难问题,会同省国土厅下发意见,明确了土地增减挂钩、简化审批手续等6个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对“”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三是雨露计划成效明显。投入资金5000万元,实施了贫困劳力短期技能培训、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藏区“双千工程”,使1.45万名贫困群众受益。会同团省委开展了“青春创业扶贫行动”试点,投资20xx万元,撬动贷款7715万元,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113个,带动大学生和青年就业1838名。四是特殊类型扶贫攻坚大力推进。投入资金3.7亿元,整合各类资金29亿元,开展了6个特殊类型扶贫攻坚。海北农事队扶贫攻坚,有效解决了困扰海北州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20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同德特殊类型扶贫攻坚模式,为藏区扶贫攻坚提供了经验借鉴。五是产业示范园建设取得进展。投入资金1.3亿元,整合资金8.5亿元,在东部、环湖和青南地区建设4个扶贫产业试验示范园,有力助推了贫困地区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了产业扶贫水平。

  (七)社会扶贫有新的拓展。一是成功组织开展首个扶贫日活动。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开展首个扶贫日活动高度重视,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省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省上下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共募集社会资金达1.3亿元。二是联点帮扶工作成效明显。13家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单位落实帮扶资金1952万元,协调引进项目资金1.5亿元。全省2990个省州县级定点扶贫单位投入帮扶资金13525万元,引进项目资金48479万元。全省46180名党员干部和各界人士,结对帮扶34465户贫困户,投入各类帮扶资金4526万元。全省335家企业与416个贫困村建立了共建关系,投入帮扶资金3765万元。三是辽青扶贫协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了领导互访和援助资金年度增长10%的工作机制,两省进一步深化了人力资源建设、经贸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合作。四是完成了国际农发基金青海六盘山片区扶贫项目前期工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五是开展了焦裕禄式扶贫干部评选认定活动。全省评选树立焦裕禄式扶贫干部10名。

  (八)扶贫立法进程加快。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对扶贫立法进行了深入调研,省政府法制办在组织对《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草案)进行多次审查修改的基础上,报省政府并经省政府35次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

  (九)扶贫督查考核和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加大。省市州两级扶贫部门注重落实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和监管力度。省扶贫局采取业务处室包市州的方法,多次派出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考评。同时,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对全省20个县20xx—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了整改要求,为实现审计全覆盖打下了基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进入A级的市州有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县(市、区)有大通、乌兰、乐都、民和、湟中、德令哈、共和、平安。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直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得益于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得益于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和全省扶贫系统干部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省扶贫开发局党组向在座的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各条扶贫战线上的同志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从贫困现状来看,我省是全国最典型的特殊类型贫困地区,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所有特点,面临着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维护稳定、民生改善和扶贫攻坚的多重压力。截至目前,我省仍有近60万贫困人口,且大多分布在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贫困程度之深,脱贫难度之大,比以往任何阶段都要突出,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最难打的“攻坚战”。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5到6年时间内完成脱贫目标,任务相当艰巨。从我们扶贫工作自身分析,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县仍没有很好贯彻落实两个“重中之重”思想,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存在被“边缘化”迹象。如在扶贫机构的人员配备上与所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匹配。二是有的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项目资金切块下达认识不明确,工作推进不作为,出现了扶贫资金被随意整合,随意调整入户标准,违反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等问题。三是工作落实不扎实。有的县没有按照要求建立项目库,导致项目审批晚,推进慢,资金滞留,影响了效益发挥。有的县建档立卡工作不实,基础不牢,数据失真。个别县的工作严重滞后,拖了全省后腿。四是工作推进不全面。有的县只把工作重心放在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等重大项目上,而弱化了建档立卡、定点扶贫、培训转移、宣传报道等工作。五是个别州监管责任落实不好。片面认为资金切块到县后,没有了工作抓手,从思想上就淡化了监管意识,态度上有所放松。六是阶段性工作统计上报制度、宣传报道工作普遍落实不好。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真正补齐短板。

  二、关于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完成“”扶贫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的开启之年。根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对20xx年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xx年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两不愁、三保障”和“三区”建设为目标,以精准扶贫为统领,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精准扶贫与区域攻坚相结合,专项扶贫与社会各界参与相结合,落实依法行政,创新扶贫机制,完善扶贫举措,打造扶贫品牌,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目标任务是:年内减少贫困人口20万以上。实施扶贫开发项目的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二)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建档立卡和驻村帮扶是实施精准扶贫的两项基础性工作,也是20xx年国家督查和考核的重中之重,扶贫部门一把手对此要负总责。今年,重点要对建档立卡数据进行倒查、抽查,特别是对1人户2人户和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要全面核实,问题限期整改,挤出水分,夯实基础。全省专项核查工作于2月中旬前完成,3月底前完成20xx年建档立卡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加快建立我省扶贫信息化系统,对贫困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激励和服务保障体系,对驻村工作队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在集中培训基础上,驻村工作干部和联户人员及早到位开展工作,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因素,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项目。省扶贫开发局正在研究制定精准扶贫指导意见,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

  (三)深化精准扶贫机制。根据中组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制定我省以扶贫成果为导向的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深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竞争性分配机制,强化省市两级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标准。各县要全面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储备库,数据要及时更新,为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打好基础。对涉及到村到户资金项目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落实我省五部门出台的金融扶贫指导意见,创新金融扶贫产品,细化金融扶贫政策。加快推进“补改贷”,产业扶贫项目原则上要以金融扶贫方式实施。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完善社会扶贫机制,深化定点扶贫和辽青协作。积极鼓励引导省内外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提前谋划,广泛动员,在全省范围组织实施第二个“扶贫日”活动,引导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身扶贫事业。组织召开全省社会扶贫工作会议,部署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

  (四)实施精准扶贫工程。要重点围绕以下扶贫工程推进扶贫工作。一是干部驻村工程。各地各部门按照“两到户、两覆盖”的要求,在1622个贫困村派驻1622个驻村工作队,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确定干部联户帮扶贫困村内13.57万户贫困户。各地要制定具体意见或方案,明确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制定支持、保障和激励政策。二是教育培训工程。重点围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和资助贫困大学生、藏区贫困家庭高中学生,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藏区“双千工程”和“青春创业扶贫行动”等项目。三是金融扶贫工程。贯彻落实国家5部门《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扩大5万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规模。今年计划投入资金5亿元,采取竞争入围方式,打造1个金融扶贫示范州、10个金融扶贫示范县,力争撬动资金规模达到20亿元。同时在西宁、海东9县启动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四是易地扶贫工程。计划投入资金5.1亿元,采取就近就地搬迁、进城搬迁和自主搬迁相结合方式,实施易地扶贫项目97个,搬迁安置10067户、45539人。按照设施完善、村容整洁、美丽宜居、特色鲜明的思路,打造50个易地扶贫搬迁示范村。五是电商扶贫工程。在全省10个县选择“有上网技术条件、有产业开发基础、有村站点、有物流条件、有积极性”的20个贫困村,全省选择2—3家有成熟网络网点、固定消费群体的企业,采取贫困村自建和依托企业网络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首批电子商务扶贫试点。六是旅游扶贫工程。计划安排资金3000万元,采取质押形式撬动银行贷款1亿元,在全省选择50个村开展旅游扶贫试点,采取整村推进、加大投入、强化培训、营销宣传等措施,帮助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旅游产业开发,增加收入、提升能力。七是光伏扶贫工程。计划安排资金1亿元,通过政府投资、企业融资相结合方式,在7个县的30个贫困村开展光伏扶贫试点。为我省全方位开展光伏扶贫探索路径。八是构树扶贫工程。在西宁、海东、海西各选择1个县开展杂交构树科技扶贫试点。引导企业进行一体化开发,推进杂交构树产业化经营,建立与贫困农户联系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九是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计划选择400个贫困村,通过实施创业培训,为每村培养2名致富带头人,使致富带头人形成创业致富能力,带动贫困村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增收致富。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对致富带头人回乡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十是龙头企业带动工程。计划安排资金20xx万元,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发展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与贫困群众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产业符合地区规划布局的100家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100家扶贫示范合作社,通过协调金融机构融资支持、扶贫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给予有效扶持。

  (五)继续推进片区扶贫攻坚。一是推进两个片区扶贫攻坚规划实施。20xx年是片区扶贫攻坚规划实施的决战之年。各地要对实施规划的项目梳理分类,把实施规划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推进规划项目,确保政策、资金和项目落地。项目投资总规模7.76亿元的国际农发基金扶贫项目今年5月份将全面启动实施,项目实施管理标准严格,程序繁杂,西宁、海东两市和有关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项目按照外方工作要求和国内项目管理规范扎实推进。我们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和督查。二是推进省域内特殊类型扶贫攻坚。继续加大省域内6个特殊类型地区扶贫攻坚工程推进力度,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班玛经验”和“同德模式”。研究将玉树囊谦、曲麻莱两县、海东化隆县、祁连山生态保护区和天峻县木里煤田环境整治地区纳入区域扶贫攻坚工程。

  (六)继续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围绕全省十大扶贫特色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思路,在全省实施320个整村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全面完成“”扶贫整村推进任务。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工商资本投资为主体,建设以黄河流域冷水渔业、海南草畜联动、班玛藏茶等为主导产业的扶贫产业试验示范园区。以20xx年扶贫日捐资为牵引,创新机制,大力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工程。

  (七)科学谋划“十三五”扶贫工作。采取多种方法组织对《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措施落实、片区规划推进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在此基础上,研究编制我省“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和专项规划。

  (八)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一是明确扶贫定位。目前我国已步入经济发展新常态。我们要全面认识新常态、准确把握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既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抓住用好新常态蕴含的扶贫新机遇,又要高度重视扶贫面临的挑战。新时期扶贫开发,要全面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战略思想,领会把握新常态下精准扶贫这一扶贫开发基本方略,坚持区域开发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把精准扶贫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相结合,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把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各方支持与贫困地区自身奋斗相结合,把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推进依法扶贫。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争使《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今年内通过省人大会审议。通过扶贫立法,解决扶贫机制和考核体系、政策体系和投入保障、扶贫机构建设和组织协调、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问题,为依法精准扶贫打好基础。三是深化考核工作。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印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我们也将结合实际制定对市县两级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措施,也望各有关行业部门给予支持配合。省委农村牧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将于每年1月份把考核情况汇总上报省委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运用到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中。四是强化监管审计。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是扶贫工作的生命线,事关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省州扶贫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要全程跟踪监管,防止扶贫资金被随意整合、挪用、截留,同时加大扶贫资金项目的审计力度,在去年审计的基础上,继续对余下19个县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并将此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设立扶贫监督网络举报信箱,对一些重大项目或违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继续落实包片推进制度,抓好协调督促检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加强“三基”建设。各地要切实重视基层扶贫部门组织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落实充实人员编制,同时发挥好乡镇专(兼)职扶贫干事的作用。扶贫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建言献策,发挥好同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加大对贫困地区各级干部和扶贫开发项目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力度,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约束力,着力构建部门、群众、媒体、社会全方位的监督防范体系。六是强化扶贫宣传。各级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宣传和调研工作,采取综合性措施,全方位、多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宣传扶贫成效和典型事迹,弘扬时代主旋律,凝聚社会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积极参与支持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今年,将扶贫宣传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望各地有所行动,有所作为。

  同志们,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6年时间内完成贫困群众脱贫目标,任务相当艰巨。我们要牢固树立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