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按荥环〔20xx〕4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机构,由周吕辉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落实两股一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抓日常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二、强化环保意识、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本年度,扶贫移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意识,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XX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未出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现象。自觉履行本单位在从事各项工作中,不得对水环境、声环境、气环境以及其它方面造成污染的职责。本年度未发生人力不可抗因素以外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特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三、抓好环保工作、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我局认真抓好机关环保工作,积极配合县创建办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相关指标,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新上项目把关工作,严禁擅批新、改、扩建设项目,积极配合联系乡处理好环境纠纷,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充分利用有限的办公区域,搞好绿化美化工作,单位和职工家庭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20xx年我局环保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贴近实际,紧跟步伐,不断将环保活动引向深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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