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汇管理局:
我司于*年**月**日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于*年**月**日在外经贸管理局备案(备案登记号:,进出口企业代码:)取得进出口资格,并于*年**月**日在深惠州关海关办理了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海关编号:)。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
请予审核批准。我公司保证:
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讹;
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
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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