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兹委托 邮编、地址 1.代为办理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申请号为: ) 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 )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为: ) 2. 代为办理宣告名称为 专利号为 的专利无效事务。 3. 代为办理其它有关事务。 (上述1、2项只能任选一项,同时选择一项以上的委托书无效) 专利代理机构接受上述委托并指定代理人办理此项委托。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字) 被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专利代理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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