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年)

2024-02-02 来源:我们爱旅游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省(市) 区(县) 街道 (乡镇) 号。

  手机 ,固定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针灸一科、针灸二科、针灸三科、挂号收费、药房、住院部护理)工作,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所安排的岗位工作,并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岗位标准。

  甲方根据具体的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具体表现,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与工作职务,并与其重新签订岗位聘任(责任)合同书。乙方在出现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待岗情形时,甲方也可以安排乙方待岗或培训。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具体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以及岗位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指标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务,不得滥用职权越权行使职务。否则,因乙方超越授权范围、滥用职权行使职务、收受贿赂、侵占挪用单位财产或违法进行生产管理活动,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惩处;

  2、甲方对乙方行使生产、行政管理权,负责按乙方的工种和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下达工作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可依照有关规定以及乙方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给予乙方奖励、调薪、续聘、低聘或者解聘的直接依据;

  4、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乙方完成临时性的工作,乙方应当服从指派并努力做好该项工作;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离职前办理所有的业务及财务手续,如果乙方不办理业务及财务手续,在甲方两次书面通知后乙方仍然不能到场,甲方可以通过当地或者全国性的媒体向公众发布启事。

  7、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8、乙方应当正确履行员工职责,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和企业形象;

  9、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9、乙方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服从管理、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努力达到岗位工作要求,保证全面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0、乙方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⑴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

  ⑵ 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甲方财产;

  ⑶ 挪用甲方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⑷ 擅自将甲方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⑸ 擅自将甲方财产对外进行担保;

  ⑹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展与本单位相竞争的业务;

  ⑺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单位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⑻ 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以甲方名义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⑼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单位员工的名义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不得向媒体撰写与甲方单位有关的文章;

  11、乙方如果是甲方的全职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或者从事其他业务,不得自营或者伙同他人合作经营任何性质的商业实体,尤其是与本单位相竞争的业务;

  12、乙方如果是甲方的兼职人员,不得在任何与甲方同类的企业中或与甲方经营业务有关的单位中任职或者担任技术顾问;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报酬实行月薪制,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 ____元。乙方转正后月薪为:___ ___元人民币,并享受医院奖金提成,具体按照甲方奖金提成制度核算后领取相应奖金提成。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恪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工作规范,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由甲方统一在甲方注册地办理社会保险账户,甲乙双方各按规定的比例承担缴费义务;

  2、乙方在其它单位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必须将个人账户转入甲方的集体账户,甲乙双方从乙方个人账户转入之日起各按规定的比例承担缴费义务;

  3、乙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不能重复办理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八条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婚丧、节假日、公休假等假期,其假期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因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5、乙方违反有关服务规范,故意刁难客户,造成恶劣影响的;

  6、乙方要求离开甲方单位或辞职未准,擅离岗位3日以上的;

  7、因为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名誉损失的;

  8、对于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直接责任的;

  9、乙方参加非法组织或团体,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10、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果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的属旷工,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4日或一年旷工达10日者;

  11、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12、乙方触犯法律、行政法规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岗位调整,同时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作上的过渡与移交。

  乙方解除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未经甲方同意不来上班的、不进行工作的移交的,造成甲方的岗位空缺,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责任以外,乙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偿相当于本省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乙方属学艺岗位、涉密岗位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在调岗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劳动纪律和安排进行工作。

  乙方属学艺岗位、涉密岗位解除本合同的,未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未经甲方同意提出辞职离开岗位的、不进行工作的移交的,乙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偿相当于本省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二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被审计期间,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完工作移交之前,乙方不得按本条前款规定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终止日应延续至医疗期终止日。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本合同终止日应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终止日。

  第十四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其使用、保管的有关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全部交还甲方,如有损失或遗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必须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不与本单位相竞争,在其与单位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单位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第十六条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单位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单位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单位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不得在天水市地域内开设针灸治疗机构、不得到天水市范围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针灸治疗工作。

  第十八条 乙方在此确认,其将从甲方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竞业限制和保密承诺的全部对价。单位在此认可并明确告知乙方,单位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充分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后另外支付竞业限制和保密费用。

  第十九条 员工违反本合同竞业限制的约定,向单位支付贰拾万元的违约金。员工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单位可将其移交相关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为针灸在岗学医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内容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人民币壹万元。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确认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㈠ 乙方应按损失的实际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㈡ 如果该实际损失是无法估算的,则按照乙方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5倍以下进行赔偿,或由甲乙双方共同就该损失向有关法定评估机构申请评估,乙方应当按照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的损失数额向甲方赔偿,委托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甲方以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保留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前述用人单位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同意将本人的人事档案交甲方单位统一委托保管,保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离开甲方单位之前,应该先办理工作和财务移交手续,然后由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第二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乙方个人行为所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等问题,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甲方明确表示认可(追认)的情形外,认定乙方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的依据,有且只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均当然属于乙方个人行为:

  1、经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给予授权的;

  2、在乙方签署的岗位责任书中规定的;

  3、盖有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4、由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的;

  5、因情势紧急由法定代表人口头指令或授权的重大代表事项,乙方在事后必须补办法定代表人签署手续,方可证明其授权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得弄虚作假,必须如实准确提供自己的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社会关系等),以此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