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质押人): 证件号码:
乙方(质押权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甲方因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质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 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质押合同。
一、车辆品牌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上述车辆为甲方所有。
二、质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质押款为 (大写)。 (小写)。
三、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盗抢、诈骗、套牌、租赁、涉案车辆。 保证是该质押物的合法所有人,今后如因该质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四、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质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 证,票据交给乙方。
五、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借款,乙方有权将质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转押或其他方式处理,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质押人: 质押权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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