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大家好!下面我们先请一下几位同学到前面来:(名单 略)
知道为什么请他们到前面来吗?(生:不知道)因为他们在课间不仅自己不追逐打闹,而且还提醒、制止有追逐打闹现象的同学,是老师的好帮手,所以今天要为他们每人颁发一枚“礼”字奖章,希望同学们都要向他们学习。
我们在学校不追逐打闹,在校外更要遵守交通规则,爱惜自己的身体,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我国古人曾写了一本书,叫《孝经》,书中这样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什么意思呢?我们的身体,都来自父母,我们没有权利毁伤它,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是孝顺父母的开始呀!如果你奔跑摔伤了,这种行为就是不孝顺父母的行为。更有甚者,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爱惜,那就是最大的不孝!
现在开封的“一渠六河”都已经建好了,而且水质有了改观,即使那样,也达不到能游泳的水质,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能去游泳和玩水。假如你在河边观赏风景时,突然一阵风把你的帽子刮到河里,你能下去捞吗?(生:不能)可以请大人打捞,实在捞不起来了再买一顶嘛,千万不要自己下河打捞,否则,可能会造成“溺水”事故。你们知道什么是溺水吗?对,就是掉到河里再也上不来了。这样才能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呢?
防溺水我们要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即使我们家门口,我们对小河、池塘比较熟悉,我们也不能下去游泳,能做到吗?
3.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4.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孩子擅自下水施救。可能你在幼儿园都学会了游泳,但是我们年龄比较小,看到有人落水了,可以大声呼救,由大人对落水的人员救治,我们千万不能下去救人啊。
5.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6.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同学们,我们只有远离危险的水域,才能不发生溺水的悲剧,爱惜身体就是最大的孝顺父母,你们能做到吗?下面我们再来复学一下《孝经》里面的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我们一辈子都要践行的四句话。
同学们我的讲话结束了,希望同学们都能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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