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年主要工作安排,7月中旬至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钱军副主任带领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同志,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调研组一行分别赴定海、普陀、岱山等县区开展调研,学习考察了上海浦东、江苏等城市的经验做法,实地察看了广华颐养院、百叶颐养院、岱山秀山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普陀展茅敬老院等相关养老服务场所,并就一些政策性强、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与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基层养老机构管理者、大专院校专家座谈探讨和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是全省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期间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年均超过1%的速度增长,老龄化程度居全省第三位,明显高出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我市老年人口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比例高。截至xx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9.8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0.36%,高出全省4.69个百分点,高出全国5.56个百分点。其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3.09万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8.69万人。二是增速快。近三年来,全市老年人口年均增长近1.4%,预计到xx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23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3%,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4万人左右。三是高龄化。xx年底,全市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3.0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3%,其中100周岁以上30人,到xx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超过4万人,约占老年人口的18%。四是独居多。随着家庭结构小型化、人口出生率逐渐走低、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等趋向,全市独居、空巢老人逐年增多。目前我市独居空巢老人近9万人,失能、失智老人5560人,半失能、失智老人11358人。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工作原则,立足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题,逐步完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三位一体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
———养老服务政策逐步完善。以来,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x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内容涉及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老人优待救助等各方面。各级涉老服务管理协调部门出台制定了《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有力推进了机构养老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制度,全市1857名老龄、孤寡、空巢(独居)、失智失能老人得到了政府补贴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政策支持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居家养老网络初步建立。创新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依托社区创办老年人日托站、养老院、托老所、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配餐中心等小型分散、就近就便、服务多样的为老服务场所,推行“20分钟服务圈”、“星光老年之家”等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为老年人提供“足不出社区、服务家庭化”的为老服务项目。加快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培育,目前全市共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5960余人,全市有30%以上老人直接受益,共建立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525个,其中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3家,配送餐中心38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星光老年之家474家,日间照料床位1387张,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已初步建立。
———机构养老规模初步形成。兴办公立养老机构,以市社会福利中心为重点的一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期间相继建成使用或已经开工建设。加快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xx年以来,我市共完成14家乡镇敬老院硬件设施改造。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在规划立项、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在水、电、气等方面给予优惠。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61家,总床位5324张,其中公办42家,床位4152张;民办7家699张;社区托老机构12家,床位47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床位26.8张,“市级示范、县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养老机构发展格局初步构建。
———老年权益保障得到落实。市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陆续出台文件,多方面明确老年人享受的优待待遇,从制度上保证老年优待适度普惠。以来全市两次调整长寿保健金,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高龄长寿金从原来的20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全面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在评估的基础上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7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年人中非失能和非失智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特困残疾人、特困职工、享受国家定补精减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以及7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或半失能、半失智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独居、空巢老人等城乡养老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大养老服务经费投入,近三年来,市财政共安排190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952万元。
二、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与群岛新区发展的实际还存在一定差距。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上缺乏政策有效支持,发展途径受到一定阻碍。
(一)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虽然由民政部门主管,但涉及到国土资源、财政规划、住房城建、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等诸多部门,涉及市、县(区)、乡镇、社区(渔农村)各层面,远非民政部门一家可抓好。目前,全市民政部门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过少,力量有限,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往往是力不从心,尤其是管理体系上重上面轻基层,乡镇、社区从事养老管理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社会上民营企业有参与意愿,但实际投入不足。相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运行机制上是管理缺乏手段,协调缺乏效力,监督缺乏力度,服务缺乏合力。
(二)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有待解决。目前,我市机构养老床位仅占老年群体的近3%。按照省下达的任务,“十二五”末我市养老机构床位应达到6737张,而目前仅有5324张,床位缺口达近1400余张。按照《xx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的要求,到xx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应达到9200张以上,还有3876张的建设任务。床位供需出现两极分化,城区、本岛、大岛、硬件设施好、管理服务优的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高,反之则低。定海、普陀、岱山城区和新城出现一床难求现象,而农村敬老院则有较多的空余床位。一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规模较小、环境较差、功能不齐,远远不能适应老年人养老需求,造成真正有需求的老人不能入住到养老机构。
(三)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有待确立。一是社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不足。大多数城乡社区投入养老服务的资金紧缺,运行经费难以保证,公益性养老用房比较紧张,挤不出足够空间承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托老所。二是居家服务功能内容单一。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由政府买单的主要对象是生活困难、需要照顾的老人,而面向全社会老人的服务尚未全面打开;服务内容比较单一,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三是居家养老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导致出现同住一个区域,甚至一个社区的老人享受不同的养老资源的`情况。
(四)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有待培育。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严重短缺,现有的养老服务工作人员配备有限且专业水平低。目前,我市机构服务养老从业人员447人,从岗位职责和专业技能来看,大部分护理人员文化水平低,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专业管理、护理知识不具备,且从业人员数量少、待遇也不高。志愿服务队伍没有系统的组织管理平台,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组织化和规范化。我市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还远远不能适应养老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统筹协作,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按照为全社会老年人服务的发展思路,制定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将养老工作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结合,科学合理制定养老工作阶段性推进计划,明确养老建设规模和进度。充分发挥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健全由政府协调,民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规划、国土、老龄、社保、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如发改部门要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立项工作,民政部门要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面上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养老服务资金支撑,国土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用地保障,社保部门要做好养老服务与医保、社保的对接工作等。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效能考核,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巩固发展“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
2、坚持科学谋划,推进政策体系建设。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市场推进的原则,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制订完善具体化、操作性强的养老服务政策与办法,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政策引导方面,积极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性资金重点向渔农村养老服务倾斜。放宽行业准入,加强质量、安全、价格等方面行业监管和退出制度建设。正确引导有条件的卫生机构合理整合资源,创办护理养老机构,走医养结合之路。政府扶持方面,通过简化程序,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性养老机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小额担保信贷、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实现养老机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多轮驱动。
3、坚持多元发展,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市情为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努力形成政府、市场、家庭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模式,其中对96%的老人实行居家养老服务,不低于4%的老人到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低于2%的老人享受政府购买的机构养老服务),科学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一要重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小区也要通过多种方式完善相关设施。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运行经费投入,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支持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拓展老年服务项目,开发老年产品用品。二要加快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坚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的“托底”作用,重视孤岛、空巢居住老人的养老问题,通过实施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配套日间照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将其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要积极开拓民办养老服务。创新传统养老服务模式,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探索“上海亲和源”老年社区等“快乐享老”高档养老商业经营模式,推进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领域互动发展。大力发展集护理(生活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临终关怀于一体的综合型的养老护理院,为高龄、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全护理或陪护,进一步提高这类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养老服务体系自身建设。一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制定和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标准,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社会养老服务效果评估办法,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设施、收费、服务等方面的检查监管,将养老服务机构全面纳入政府监管体系。二要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注重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储备,结合再就业工程、劳动力转移工程、岗位培训等,为养老机构提供一定素质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大力开发本地中职学校人才资源,通过选送培训、定向委培等形式,培养紧缺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和养老机构管理人才。发挥义工、慈善组织的作用,按照“就近、方便、自愿、关爱”原则,动员广大志愿者为老人提供服务,鼓励开展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空巢、病残、失能老人结对“银龄互动”活动。在各类评先创优活动中适当考虑养老服务人员,集聚全社会尊老爱老的正能量。三要推进科技助老、智慧助老服务水平。学习上海浦东“智慧养老”和江苏“虚拟养老院”经验,深化0我市“数字民生”工程,采取养老服务“一键通”、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性信息平台。开展一次全市老年人基本情况普查,推广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融合和衔接,有效提高养老服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