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代表区委、区政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是掌握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三是加强对各镇乡、街道工作的督促检查,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四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及重大问题,指导推动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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