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牌租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位置的朝 方向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 ,面积 ㎡, 照明灯具,灯具为 盏。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有足够的亮度、整体亮度均匀。
照明设施:照明灯具为外打福乐灯400W/盏。
2、广告牌租赁期为 个月,日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 元,大写: 元,费用支付方式为 ,付款流程 此款项包括一年的广告发布费、画面制作费、电费、 。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等。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牌期间, 方负责广告牌画面的喷绘和制作。乙方免费负责甲方喷绘画面的安装及更换事项。乙方完全负责并承担其雇佣工人的人身安全及工作支出费用,亮灯时间为每天4小时,春夏季21:00—24:00时,秋冬季18:30—22:30时。
5、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甲方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等,乙方更换画面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如甲方自行要求更换,则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租赁此广告牌及广告位置期间,甲方所发布的一切广告所需政府批文及其相关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该项费用,甲方不负责。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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